• 索 引 号:QZ00113-4007-2025-00072
    • 备注/文号:泉人社文〔2025〕15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泉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泉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04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泉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泉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组织推荐第一批福建省高技能领军人才的通知
    时间:2025-09-04 16:28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信(工信商务、工信科技)局、国资监管部门、工商联,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科经局、国资监管部门、商会,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科经局、国资监管部门:

      根据福建省人社厅、省委人才办、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技能领军人才遴选和支持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24〕6号)和福建省人社厅、工信厅、国资委、工商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第一批福建省高技能领军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函〔2025〕201号)要求,现就组织推荐第一批福建省高技能领军人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市可推荐的高技能领军人才不超过18个,请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推荐,具体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其中,省工信厅公布的现有龙头企业单列推荐人选名额,不受基础推荐名额限制,但应按照属地申报原则,由县级推荐上报。

      二、遴选项目

      (一)数控铣

      (二)电子技术

      (三)无人机装调检修

      (四)增材制造设备操作

      (五)网络系统管理

      (六)移动应用开发

      (七)时装技术

      (八)工业4.0

      (九)人工智能训练

      (十)车身修理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践行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诚实守信,作风优良;一般不超过45周岁,对个别业绩特别突出或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从事上述项目技能工作5年及以上;在闽实际工作满1年。

      (二)其他应具备条件

      1.现从事项目相关技能工作一线岗位,立足岗位开展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领衔一线生产难题攻关或总结推广绝招绝技,在技能知识传播、技能人才培养、技术革新攻关和服务产业发展方面发挥表率和示范带动作用。

      2.专业能力素质突出,技术水平、业绩贡献等处于全省高技能人才前列。优先支持项目相关职业工种的首席技师、特级技师和国家级、省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者。相关职业工种可参考申报项目与职业工种对应表(见附件2)。

      四、申报推荐

      (一)自主申报。申报人填写《福建省高技能领军人才申报书》(见附件3),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见申报书填表须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国家级相关人才计划(项目)入选者,特级后备人才、省引才“百人计划”、“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创业之星”“创新之星”、闽江教育领军人才(闽江学者特聘教授、闽江教学名师)等人才计划(项目)入选者,不再参与本项目申报。属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的通知》中规定的领军人才范围的,不再参与本项目申报,但纳入技能人才信息库进行跟踪管理。

      (二)审核推荐。

      1.单位审核:按照属地申报原则,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对申报人选的资格条件、政治表现、职业道德、贡献情况等进行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    

      2.县级审查:按照属地原则,县(市、区)人社部门对申报人员情况进行综合审查把关,商工信、国资和工商联等部门后出具审查推荐意见,并附上《福建省高技能领军人才推荐情况一览表》(见附件4)。

      3.市级推荐:市人社局将对本辖区内申报人员情况进行审核比选,按照名额商市委人才办、工信、国资和工商联等部门择优推荐,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人社厅。

      (三)评审遴选

      1.省人社厅组织开展书面评审,确定进入实操考评的人员,每个项目最多不超过10名。

      2.通过实操考评,遴选出各项目高技能领军人才拟入选人员,每个项目最多不超过5名(实操考评成绩须达60分以上)。

      3.人选名单经省人社厅研究后,按有关程序报请研究确认。

      4.公示无异议后,省人社厅公布入选名单。

      五、其他事项

      (一)各地要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工作,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发展需要,主要面向各类企业单位选拔技能水平高、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高技能领军人才。

      (二)工信局、国资委和工商联要协助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引导各类企业全力支持符合条件的职工积极申报,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氛围。

      (三)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书,如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或称号。

      (四)各地应在9月15日前将附件3、附件4的电子档和PDF格式扫描电子版,以及证明材料PDF格式扫描电子版等材料报送市人社局,逾期不再接收。

      联系方式: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电话:0595-22198169

      电子邮箱:zjk22198169@163.com

      地    址: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912室

      附件:1.推荐基础名额分配表

          2.申报项目与职业工种对应表

          3.福建省高技能领军人才申报书

          4.福建省高技能领军人才推荐情况一览表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泉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泉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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