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3-4007-2023-00101
- 备注/文号:泉人社文〔2023〕24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0-20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
为继续做好我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泉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泉州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泉委人才〔2018〕17号)文件精神,拟于近期开展2021年度泉州市级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年度泉州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详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工作场所建设、设施及设备配备情况、工作制度、工作室日常工作、创新创优及参加技术攻关情况、技艺传承、授艺带徒、社会服务及宣传等情况,具体内容详见《泉州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绩效评估表》(附件2)。
三、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按照《泉州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绩效评估表》(附件2)的考核内容,指导辖区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于10月27日前开展自评,迎检时提供自评报告及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
(二)考核阶段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成立考核组对辖区内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进行实地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形成工作报告(参考附件3),连同《泉州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绩效评估表》一起加盖公章后于11月8日前书面报送至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三)抽检和总结阶段
市人社局将根据各地、各有关单位的中期考核情况,适时组织抽检,于11月底前完成2021年度泉州市级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中期考核工作,并落实相关补助政策。
联系人:张慧敏、郭瑞雯
电话:0595-22198169 邮箱:zjk22198169@163.com
3.2021年度泉州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中期考核报告示例样本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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