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3-4007-2023-00090
    • 备注/文号:泉人社文〔2023〕24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01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评选2023年度泉州市技能大师的通知
    时间:2023-11-01 15:25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央属、省属在泉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中共泉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委人才〔2023〕2号)、《泉州市技能大师评选规定》(泉人社规〔2023〕3号,以下简称《评选规定》)精神,决定评选2023年度泉州市技能大师30名。现就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参加泉州市技能大师评选的候选人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社会和所在单位作出重大贡献,在同行业中享有较高声誉,且符合《评选规定》的评选条件。

      二、推荐名额

      按照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各县(市、区)可推荐不超过3个;市直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自下而上组织评选并推荐不超过2个;央属、省属在泉单位自行组织推荐1个。

      三、推荐程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入选条件和有关工作要求,采取自主申报、自下而上的方式推荐。

      (一)各地人社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央属、省属在泉各单位根据申报条件,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按照一定程序择优向市人社局推荐。

      (二)市人社局对各地人社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央属、省属在泉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研究审定评审结果,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入选名单。

      四、申报材料

      各地人社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央属、省属在泉单位统一收集后,应报送以下材料:

      1.《泉州市技能大师申报表》(附件1);

      2.《泉州市技能大师评选征求意见表》(附件2);

      3.不少于1500字的事迹材料;

      4.申报人的基本情况(技能等级、工作场所、培训情况等),个人成就(获奖情况、理论研究、技术成果等),行业贡献(生产效益、带徒情况、技能推广等),社会影响等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以上材料一式2份,材料3、4应整理、装订成册。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人社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央属、省属在泉单位要提高认识,认真做好泉州市技能大师的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及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在申报表相应意见栏填写意见、盖章,并填写《泉州市技能大师推荐汇总表》(附件3)。相关申报材料应在11月20日前报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电子档材料报邮箱zjk22198169@163.com。逾期未报的,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相关表格及《评选规定》可从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quanzhou.gov.cn/zwgk/zfxxgkzl/zfxxgkml/)浏览、下载。

      联 系 人:张慧敏       

      联系电话:0595-22198169

      地   址: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912室

      附件:1.泉州市技能大师申报表

          2.泉州市技能大师评选征求意见表

          3.泉州市技能大师推荐汇总表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