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3-4007-2022-00112
- 备注/文号:泉人社文〔2022〕35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2-27
市直各有关用人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福建省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办法》(闽人社〔2017〕287号)等有关规定,我局于2022年4月对市直有关用人单位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经局网站公示,现将审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并将审查结果运用情况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书面审查包括用人单位161家。经审查,泉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等136家企业审查结果为合格,科瑞检测(福建)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审查结果为基本合格,泉州市集英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本次审查不通过(具体审查结果详见附件)。
二、书面审查结果应用
(一)书面审查结果为合格且规范用工的用人单位,将根据《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6〕1号)和《福建省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暂行规定》(闽人社文〔2016〕374号)规定,优先推荐评价为我市2021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企业及工资支付行为守信用人单位。
(二)对审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查处。
(三)对未按时按要求报送书面审查材料的用人单位,将列为劳动保障监察重点监控对象,记入劳动保障失信档案,推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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