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3-4007-2022-00058
- 备注/文号:泉人社文〔2022〕21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8-11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区党群工作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0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的通知》(闽政文〔2021〕45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设立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工作室的通知》(泉人社文〔2021〕222号)等文件要求,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初审、综合评审和研究,现将泉州市第二批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工作室入选名单予以公布。
希望入选的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工作室以此为新起点,积极发挥专家人才示范引领作用,加快高层次人才集聚,使专家工作室成为我市人才培养的实践示范基地。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帮助解决专家工作室的实际困难,切实激发专家创新活力,助力专家充分发挥作用,促使专家工作室工作目标和培养目标的完成。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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