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3-4007-2022-00024
    • 备注/文号:泉人社文〔2022〕8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4-19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全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2年高级研修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4-19 17:38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各市直单位、继续教育基地、相关施训机构:

      为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进一步提升专业技术人才的素质和能力,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2年高级研修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2〕5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在高研班举办结束后,及时将办班的基本情况、主要经验及取得的成效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办班结束后的15天内,连同课程课件、办班照片等报送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同时提供电子文本。逾期未报者,视为未完成办班计划。

      联 系 人:肖雪鑫、罗汉敏  联系电话:0595-22198169

      电子邮箱:zjk22198169@163.com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9日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2年高级研修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单位人事(教育)处,各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各承办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2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和《关于申报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在各地各部门申报的基础上,经研究,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计划共89期,其中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2期,省级高级研修示范项目10期、省级高级研修普通项目77期。现予以公布(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时保质完成研修项目

      各承办单位要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计划实施高级研修项目,不得随意调整变更研修选题、内容、对象、举办时间和地点。

      列入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的,应在开班2个月前与我厅沟通研修项目实施有关事宜并报送研修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举办高级研修班的具体时间、地点、研修对象、学员人数、课程设置、授课专家名单、研修日程安排、食宿安排、经费预算等事项。每个项目实施方案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同意后,由我厅下发办班通知。

      省级高级研修项目可面向全省招收学员,每期研修时间为4天左右,学员不少于30人。列入省级示范项目的,应在开班前1个月前提交开办通知和实施方案,报我厅备案后组织举办。

      受疫情影响,如线下办班存在困难的,可以采取“当地线下+异地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办班。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合作,促进优秀课程、精品课件资源共享,可将优质研修课程制作成网络课件,在福建省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推广学习。如有相关事项发生变化的,应提前报送情况说明。所有项目应在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办班。

      二、切实保证研修质量

      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学员一般应是具有中高级职称(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在企事业单位有关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并应向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才倾斜。承办单位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严密组织实施,精心设置研修课程,邀请权威专家授课,采取主题报告、专题研讨、学术交流、现场教学等多种有效方式进行研修,确保研修活动高水平、高质量,真正发挥国家级研修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高级研修项目经费采取经费补助和单位自筹两种方式予以保障,两种渠道的经费使用都要严格遵守培训班有关财务规定,主要用于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等,除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承担外,均不得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

      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按国家补助标准进行结算;我厅对省级高级研修示范项目给予每期资助上限4万元;自筹经费班次完成办班后按经费保障渠道进行结算。承办单位要厉行节约、专款专用,确保经费使用效益。

      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经费资助事宜。省级高级研修示范项目在实施结束1个月内,各承办单位要将办班通知、总结报告、经费结算表、学员名单、学员签到表、学员满意度测评统计表、补助款票据(附户名、账号、开户行)等材料经主管部门或申报单位审核后,报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并发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zynljsc@rst.fujian.gov.cn

      对办班前后未按规定要求报备材料、未按计划完成的项目,不予经费补助。

      四、加强培训办班管理

      (一)各地人社部门和省直有关单位人事(教育)部门及各承办单位,要按照研修计划认真抓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培训质量,打造精品项目,培养造就一批创新型、应用型、技术型人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高级研修项目实施工作的指导,项目实施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推荐申报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和确定省级高级研修项目的重要依据。

      (二)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要求和《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切实加强学员和培训机构的管理服务工作,确保高级研修项目取得实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我厅将对高级研修项目举办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对截留、挪用、虚报培训费、乱收费及其他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报高级研修项目资格。

      (三)做好宣传和总结。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积极开展宣传,进一步扩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影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注重发挥国家级、省级品牌培训项目持续培养人才长效机制作用,对紧贴区域行业需求、研修质量高效果好、组织管理服务规范的特色班次予以长期支持。

      联系电话:0591-87522301,87612629

      联系邮箱:zynljsc@rst.fujian.gov.cn

      附件:1.2022年福建省入选国家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

      2.2022年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示范班

      3.2022年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计划(普通班)

      4.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学员满意度测评表

      5.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学员满意度测评统计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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