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3-4007-2026-00017
    • 备注/文号:泉人社文〔2026〕1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30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26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级研修项目和普通班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6-01-30 16:52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党群工作部,市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科,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文件精神,现就申报2026年专业技术人员中级研修项目和普通班培训办班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级研修项目及普通班计划

      (一)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至少申报一个中级研修项目,主要以服务我市发展战略,培养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进一步推进产业发展,高质量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研修活动,不断提高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二)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应着力于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要求,以行业需求为导向研究课程内容,科学制定普通班计划。

      (三)教育、卫生类继续教育培训项目分别报其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由主管部门联合人社部门另行发文公布,方可作为继续教育内容。

      (四)中级研修项目应填报《泉州市专业技术人员中级研修项目申报表》(附件1),普通班填报《泉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班计划登记表》(附件2)。同时,附件1的中级研修项目也要汇总至附件2,一并上报。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以上表格及材料经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书面报送我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电子版发至邮箱:zjk22198169@163.com,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13日。

      三、其他要求

      (一)加强规范办班。中级研修项目、普通班应于开班前5天通过泉州市教育培训验证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并上传《课件审核情况表》(附件3),中级研修项目、普通班均应按计划办班,如需变更办班相关事宜应于原先开班计划前3天递交书面申请,说明理由,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变更。

      (二)提升培训质效。鼓励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继续教育模式,线上培训平台需经我局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各继续教育基地要建立健全线上线下培训信息采集和过程监管机制,做好培训过程中的学员信息管理、考勤管理和教学档案管理,确保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三)强化服务管理。为便于学员参加学习,各培训计划均按专业课90学时设置课程,待省人社厅部署公需科目培训后,再调整为专业课60学时、公需课30学时。此外,经核准公布的中级研修项目和普通班收取培训费用的应在办学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培训内容、收费方式、收费依据、教育培训时间、退费办法及价格举报投诉电话等,并接受社会监督。教育、卫生类继续教育收费应向主管部门报备。

      (四)确保数据安全。各继续教育基地要切实提高数据安全与学员个人信息保密工作重视程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学员个人信息(含身份信息、学习记录、缴费信息等)收集、存储、使用、传输、销毁全流程管理,明确各环节安全管理责任。各学习平台(含线上培训平台)需配齐配强技术安全防护设施,严格采取数据加密、访问控制等安全防护措施,全面防范黑客攻击、数据泄露、数据篡改等安全风险。严禁未经授权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出售或非法提供学员个人信息,严禁将学员信息用于继续教育培训以外的其他用途。

      相关附件可从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下载中心”栏目(https://rsj.quanzhou.gov.cn/)浏览、下载。

      联系人:蒋彩明        联系方式:0595-22198169

      地址: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910室

      附件:1.泉州市专业技术人员中级研修项目申报表

          2.泉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班计划登记表

          3.课件审核情况表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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