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3-4007-2024-00055
- 备注/文号:泉人社文〔2024〕13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15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
为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我市高质量充分就业,更好地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八条措施的通知》(闽人社发〔202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泉州市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含急需紧缺工种)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各地要以《目录》为依据,加大目录内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以促进就业、服务产业发展为目标,积极开展各类职业培训。
二、《目录》内的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技能培训补贴在基础标准上按职业(工种)分类提高。其中,综合服务类提高20%,生产制造类提高30%。未纳入《目录》内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的其他各职业(工种)的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及以上的培训补贴均在基础标准上提高20%。
三、《目录》内的工种实行动态调整。对不符合我市产业发展、企业岗位需求或劳动者培训就业意愿的培训项目,将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
四、《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第一批重点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通知》(泉人社文〔2021〕45号)和《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四大经济”部分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通知》同时废止。
附件:2024年泉州市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含急需紧缺工种)指导目录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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