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3-4007-2024-00032
- 备注/文号:泉人社文〔2024〕8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10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技能提升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41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泉人社文〔2023〕253号),为提高全市劳动者技能水平,让更多劳动者掌握一技之长,促进更高质量充分就业,更好的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经各地推荐,市人社局审核,现将2024年泉州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各部门可依托目录内培训机构组织劳动者参加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二、目录内的培训机构应严格按照办学许可范围开展技能培训项目。培训项目实行动态调整,文件执行期间,培训机构通过审批程序增设的培训项目,经县(市、区)人社部门报市人社局职建科备案后,可按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项目开展培训。
三、目录内的培训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在办学过程中,一旦发现有任何违规办学、骗取套取资金行为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培训资格,并调整出目录清单。
四、《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揭榜挂帅”补贴性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泉人社文〔2023〕213号)继续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文件执行期间,培训机构通过审批程序增设的培训项目均可按该文件执行。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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