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泉就业+N”提质赋能促发展十条措施》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6-01-09 10:05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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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社局联合市财政局、教育局、工信局、科技局、总工会于2026年1月9日联合印发了印发《2026年“泉就业+N”提质赋能促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泉人社规〔2026〕1号,以下简称《十条措施》),现就《十条措施》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与就业促进协调联动,稳定预期、提振信心,助力我市一季度“开工稳、开门红”。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现2026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25〕14号)文件精神,制定《十条措施》。

  二、范围期限

  《十条措施》自2026年1月9日印发之日起30日后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三、主要内容

  《十条措施》总共包含三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强化企业一季度良好开局。分为三条措施。

  第一条措施是支持返乡员工返泉返岗。通过发放返泉返岗交通补助(工会政策)、开展在泉务工人员暖心服务及奖励企业员工以老带新,充分营造泉企心系员工、关爱员工的良好氛围,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问题。

  第二条措施是支持企业“三个拓展”招工引才。通过开展“三个拓展”招工引才行动,帮助企业实现精准供需匹配,全年组织各类招聘活动500场以上。对参加人社部门组团开展的赴外地招聘的企业,给予一定招工补助。

  第三条措施是发放一次性稳就业奖补。通过发放一次性稳就业奖补、持续兑现助企纾困政策,促进节前稳岗稳工。

  (二)强化数智就业提质赋能。分为三条措施。

  第四条措施是鼓励高校院所入驻“泉就业”平台。鼓励本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链主企业、电子商务等新业态企业免费入驻“泉就业”平台,逐步打通校企、研企供需通道,有效提升人岗匹配率。

  第五条措施是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鼓励各地依托“泉就业”平台开展“小而专”现场招聘活动。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招聘对接活动,按组织企业数量给予承办单位一定补助。

  第六条措施是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效。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依托“泉就业”平台定期发布《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含急需紧缺工种)指导目录》及动态更新培训信息,面向各类劳动者开展技能培训,对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证书的给予一定的培训补贴。

  (三)强化全链条就业服务保障。分为四条措施。

  第七条措施是强化新就业形态人员保障。依托“泉就业”平台,持续推广全市统一的“网约式”零工平台,对在“泉就业”零工平台成功接单的零工人员给予零工人员意外伤害险。落实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为出行、即时配送和同城货运等试点行业的新就业形态人员提供职业伤害医疗救治、经济补偿保障。

  第八条措施是深化调解仲裁品牌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依托“泉就业”平台建设中心城区市、区联调中心,探索构建“就业+维权”一体化调处机制。

  第九条措施是优化企业薪酬指导服务。引导在泉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进一步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依托“泉就业”平台开展企业薪酬调查。畅通欠薪维权渠道,对发现的欠薪问题,分类精准施策,逐项推进化解。

  第十条措施是筑牢重点群体就业保障。通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专项活动,依托“泉就业”平台,为就业困难群体提供针对性就业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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