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市人社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人社工作会议以及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人社部王晓萍部长、省委周祖翼书记调研人社工作时的讲话精神,市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两会”要求,持续抓好稳岗就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收入分配、劳动关系、营商环境等人社主业,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好基础。
一、坚持稳就业、保用工,着力构建高质量充分就业体系
1.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支持。贯彻落实我省即将出台的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建立就业影响评估制度,持续加大重点企业和灵活用工岗位信息归集和发布力度,合理引导就业流向,动态储备人力资源。要落实落细稳就业政策,及时兑现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常规性惠企惠民政策,避免出现年底突击花钱、集中支出难等现象。要落实好“泉就业”扩容提质促发展十条措施,持续做好招工引工,赴省外开展劳务对接和送温暖活动,开展泉州市“引工大使”评选活动(重点项目3),助力一季度“开工稳”“开门红”。构建“大就业”发展格局,开展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评价试点(重点项目2),强化就业目标责任制考核,确保城镇新增就业8万人、当年度就业补助资金100%支出,实现就业责任共担、市县一体推进。
责任单位:就业科牵头,就业人才中心配合,各地人社部门
2.强化基层就业服务能力。巩固拓展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建设成效,创新公共就业服务方式方法,线上持续建设“功能覆盖全市、业务高效协同、数据深度运用”的“泉就业”信息化服务平台,让数据“跑起来、活起来、用起来”;线下建设一批有成效可推广的零工市场、零工驿站、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和人力资源产业园,构建“网络+网格”的公共就业服务模式,为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赋能加力。
责任单位:就业科牵头,就业人才中心配合,各地人社部门
3.强化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服务。统筹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建立高校、企业、人社、教育四方协同联动机制,完善毕业生就业全链条运行服务。全方位拓宽市场化就业主渠道,持续开展“书记市长送岗留才进校园”活动,加强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政策支持。实施“入企探岗职业体验”行动,组织毕业生进厂房车间,增强企业就业认同感。实施“去向落实率”红黄牌提示制度,强化高校就业工作评价和结果使用,压实主体责任。深化政府、高校“双向包干制”,确保联系覆盖率、需求掌握率“两个100%”。
责任单位:就业科牵头,就业人才中心配合,各地人社部门
4.强化失业监测预警。健全重点企业就业监测分析制度,持续跟踪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群体、重点时段就业状况,分析研判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快速发展对行业领域就业群体影响,研究预判有关国家经贸关税等政策变化对就业带来的影响,及时捕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实完善预案,洞察先机、早做应对。
责任单位:就业科牵头,就业人才中心配合,各地人社部门
5.强化劳动权益维护。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为企业提供全流程劳动关系服务。实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专项行动(重点项目8),健全人社、市场监管、交通、邮政、工会等部门联动机制,扩大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中心覆盖范围,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指引,提供“一站式”权益保障服务。实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分散平台企业职业伤害风险,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劳动关系科、仲裁科、养老工伤科牵头,维权中心、仲裁院、社保中心、劳鉴中心、信息中心配合,各地人社部门
二、坚持强保障、增福祉,着力推进社保扩面提标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6.稳妥实施延退改革。有序衔接弹性退休、病残津贴、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等政策,加强业务培训,统一政策解读,做好形势研判、舆情会商,全面排查各类风险,分级分类预警处置突发事件,确保改革达到预期目标。
责任单位:养老工伤科、办公室、就业科、工资科、劳动关系科、仲裁科、社保中心、机关社保中心、城居保中心分别负责,各地人社部门
7.强化社保政策落实。落实企业保全国统筹制度,提高缴费基数下限,确保2025年底过渡到位。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过渡期结束后待遇平稳衔接,推广企业年金、个人养老金制度,提升覆盖率、缴费水平。巩固提升失业、工伤保险全省统筹,促进制度规范运行。
责任单位:养老工伤科、就业科、社保中心、城居保中心、机关保中心、就业人才中心分别负责,各地人社部门
8.持续推进参保扩面。深挖扩面潜力,深化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精准扩面行动(重点项目4),加强欠保源头治理,引导企业规范缴费,不断优化参保结构。全年计划新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万人次。
责任单位:养老工伤科、就业科、劳动关系科、社保中心、城居保中心、机关保中心、就业人才中心、维权中心、信息中心分别负责,各地人社部门
9.稳步提升社保待遇。继续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完善缴费激励和多渠道筹资机制,落实困难群体代缴政策,坚守保发放底线,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责任单位:养老工伤科、就业科、社保中心、城居保中心、机关保中心、就业人才中心分别负责,各地人社部门
10.保持社保基金常态化监管态势。深化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完善人防、制防、技防、物防“四防”协同机制,推动社保资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用好我省“金保二期”基金监管系统,严格要情管理,强化专项检查,常态化开展疑点筛查处置,全力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保命钱”。
责任单位:基金科牵头,机关党委、法规科、养老工伤科、审批科、就业科、社保中心、城居保中心、机关保中心、就业人才中心、劳鉴中心、信息中心配合,各地人社部门
11.加强工资宏观指导调控。对接省上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及时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指导线,督促企业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推动建立首席技师制度,积极探索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加快构建以技能为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深化国企薪酬制度改革,指导国企合理确定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
责任单位:劳动关系科牵头,各地人社部门
12.推进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按照省上统一部署,平稳有序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工作。改革完善体现岗位绩效和事业单位性质及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分类健全市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调整核定机制,充分发挥薪酬制度保障激励功能,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责任单位:工资科牵头,各地人社部门
三、坚持聚人才、增活力,着力打造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的人才队伍
13.办好高层级赛事。把福建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好的经验做法运用到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重点项目5)中,举办线上海外推介、揭榜领题赛赛前推介、博士后科技服务对接、博士后主题分享座谈会等系列活动,做好项目、人才、团队需求对接,搭建常态化交流协作平台,推动博士后人才技术交流、创新成果转化。以部、省共建晋江留学人员创业园为载体,通过大赛吸引更多海外留学人员来泉创新创业,吸引带动更多优秀创新成果落地泉州。做大做强博士后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持续做好享受“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选拔,汇聚人才发展动能。
责任单位:专家科牵头,大赛工作专班相关科室、直属单位、晋江市人社局配合,各地人社部门
14.强化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聚焦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人才需求,持续落实好人才“港湾计划”“涌泉行动”和青年人才集聚行动,更加有效实施柔性引才、异地用才激励机制,落实高层次人才认定、工科青年专业人才支持政策,进一步推动高层次人才自主认定扩面,引进和培育更多高素质创新人才。全年计划新增各类人才10万人。
责任单位:专家科牵头,高层次人才中心配合,各地人社部门
15.加强高技能工人供给。聚焦我市产业发展需求,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工程(重点项目6),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重点产业的社会化技能培训体系,积极争创一批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采取有效措施继续推进技能培训进园区,全面推行定制化、项目制培训,全年计划培训2万人次以上,培养高级工5000人次。举办全市职业技能竞赛启动仪式,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60场以上。开展产业技工强基行动(重点项目7),大力推进我市技工教育高质量特色发展,举办第二届技工教育暨第三届技能人才活动周,发挥技工教育联盟作用,做大做强技工院校培训主阵地。支持技师学院建设高水平职业训练院、创业大学,加快培养产业急需的技能人才。
责任单位:职建科牵头,技师学院、指导中心配合,各地人社部门
16.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进出、职称评聘、工资分配等方面深化改革,积极探索创新,充分调动用人主体积极性。建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官库,择优培训建立一支优秀的面试考官队伍。同时,做好考核奖惩、档案管理、人事考试、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考核等工作,让人事制度改革活力充分迸发。
责任单位:审批科、开发科、工资科、考核奖惩科、档案中心、考试中心、维权中心(工考中心)分别负责,各地人社部门
17.优化人才和人力资源服务。进一步升级优化“人才港湾”信息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一站式”平台服务功能,强化惠才政策兑现落实力度,及时解决人才工作和生活的“关键小事”,不断提升人才服务质效。配合市委人才办绘制“人才地图”,为精准引才育才提供指引。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规范化发展,计划创建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2~3家,发挥人力资源机构招才引智作用。
责任单位:专家科、开发科、高层次人才中心分别负责,各地人社部门
四、坚持优服务、提效能,着力提升人社服务能力水平
18.加强营商环境指标调度。靠前研究指标,充分了解省厅各处室设置测评事项的意图,摸清测评事项及其背后的逻辑,从年度任务数、数据口径、时间区间、公式算法、计分方式等多个角度通盘考虑,科学上报、积极沟通,争取有利于我市的指标规则设置。靠前推进指标,参照前两年的各项指标,抓紧部署,逐条逐项盯紧盯牢,从年初盯到年尾,定期调度推动,确保工作不脱节、不落空。靠前沟通指标,加强横向沟通交流,多走出去学习借鉴其他先进地市的好经验、好做法,对标先进,取长补短;同时,积极向上沟通对接,让省厅相关处室及时了解我市的情况,争取得到省厅的支持和指导,推动指标争先进位。
责任单位:法规科牵头,指标各责任科室、直属单位配合,各地人社部门
19.提升社保经办服务水平。设置 “社保规划专窗”,全面推行社保规划专业化的个性服务;打造一支业务精、服务优的专业化“社保规划师”团队。深化推行精细服务,确保惠民政策精准落地、服务提质;实施社保“暖心服务”巩固提升行动,强化数据赋能,加强社银合作,深化社保业务网上办、就近办、静默办、全省通办,落实好 “高效办成一件事”“数据最多采一次”,着力解决群众在社保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
责任单位:养老工伤科、社保中心、信息中心分别负责,各地人社部门
20.推动数字全面赋能。继续推进“泉就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重点项目1),坚持基层首创精神,发挥一线业务经办能动性,试运行期间持续做好系统更新、迭代、完善,以及项目验收等工作。要以社保卡为载体,加快推进居民服务“一卡通”,通过社保卡发放养老金、失业金、社保补贴、技能培训补贴等各类资金,不断丰富社保卡应用场景,提升“一站式”服务体验。要大力推进劳动能力鉴定信息化建设,升级完善鉴定系统,探索网上鉴定申报等新模式,拓展视频鉴定、远程鉴定等新方法,为劳动者提供便利。
责任单位:就业科、养老工伤科、职建科、就业人才中心、社保中心、机关社保中心、城居保中心、信息中心、劳鉴中心分别负责,各地人社部门
21.强化欠薪问题防控处置。健全完善“两有两发”工资支付闭环管理机制,全面推行“实名实薪”,推动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基本实现“实名实薪”全覆盖。优化升级市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大数据平台,提高监测预警精准度。全面畅通维权渠道,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持续推广运用“扫码投诉”“96333”欠薪投诉咨询专线,做到有诉必应、接诉即办。强化根治欠薪执法联动,提升欠薪问题化解效率,依法严厉查处欠薪违法行为,加大惩戒震慑力度。
责任单位:劳动关系科牵头,维权中心配合,各地人社部门
22.深化智慧仲裁拓展应用。进一步延伸拓展“仲裁+X”协作机制,深化推进两岸融合化解劳动争议机制建设,凝聚多元纠纷化解合力。配合省上做好智慧仲裁系统应用、裁审衔接信息比对,探索培育智能仲裁院。进一步健全完善“泉调解”劳动人事争议五级联调工作机制,推动“一县一调解品牌”优化提升。
责任单位:仲裁科牵头,仲裁院配合,各地人社部门
23.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以专项巡察问题整改为契机,紧盯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等重点领域,定期联合消防、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全面排查各自领域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发现问题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行业监管和执法职责。着力抓好技工院校安全管理,坚持生命至上,切实抓好校园人身、食品、道路、消防安全事故易发频发点,加强“离校日”、节假日关键节点安全管理,全面开展风险排查,抓细抓实各项工作,确保制度贯彻到位、责任压实到位、教育宣讲到位。统筹做好考试安全、信访维稳、纠纷化解,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及时动态清零,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责任单位:职建科、开发科、劳动关系科、技师学院、考试中心、办公室(信访办)分别负责,各地人社部门
五、坚持强本领、优作风,着力抓好人社队伍建设
24.抓好工作谋划。全面对标对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人社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认真梳理总结去年工作的经验得失,进一步吃透上情、掌握实情、体察民情,提前谋划今年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有序推进“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重点项目9),为做好新一年人社工作谋好篇、布好局。
责任单位:各科室、直属单位分别负责,各地人社部门
25.抓好工作落实。传承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强化“案无积卷、事不过夜”的执行力和落实力,健全完善事前介入指导、事中跟进督促、事后评估总结的工作全链条落实闭环机制,确保各项任务穿透落实、终端见效。
责任单位:各科室、直属单位分别负责,各地人社部门
26.抓好行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局长走流程”“局长走基层”活动,健全落实窗口服务规范和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经办服务队伍教育管理监督,常态化开展服务窗口全员练兵比武。强化党建引领机关文化建设,建立年轻干部健康成长工作机制(重点项目10),促进干部有担当敢作为。加强法治人社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落实行政许可清单制度,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持续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深入推进服务事项集成办理,强化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针对性服务,真正把人社服务做在群众心坎上、暖在群众心头上。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人教科、法规科牵头,各科室、直属单位配合,各地人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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