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闽人社发〔2022〕1号)要求,我局对申请备案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经办机构进行核查,现将符合条件的经办机构名单进行公布(详见附件1、2、3),各施工总承包单位可在名单内自行选择经办机构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事宜。
附件:1.泉州市经办存储工资保证金业务银行备案名单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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