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3-4007-2025-00213
- 备注/文号:泉人社文〔2025〕16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11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财政金融与国资局,各有关创业项目单位:
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市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泉人社文
〔2025〕27号)要求,经人社部门资格审核、书面评审、实地考察和公示等程序,确定福建泉州陆台谊启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60个项目为2025年泉州市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市级资助项目,每个项目给予3-5万元资助(附件1)。
资助资金由各有关县(市、区)从市级下拨的创业支持资金列支,创业支持资金不足的可从各级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同一申报人或同一创业项目不能重复享受省级资助和市级资助,应按“就高不重复”“晋级补差”的原则予以支持。
各有关县(市、区)要做好创业项目的跟踪帮扶和指导服务。各项目从接受资助起3年内,按年度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县(市、
区)人社部门报送资助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如实填写《泉州市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市级资助项目年度跟踪信息表》(附件2)。
附件: 1.2025年泉州市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市级资助项目名单
2.泉州市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市级资助项目年度跟踪信息表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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