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3-4007-2025-00069
    • 备注/文号:泉人社文〔2025〕15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28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技工院校教师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8-28 17:46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各技工院校:

      为做好全市2024年度技工院校教师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市范围内的技工院校、技工教育教研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教研或管理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相应职称。

      二、申报条件

      执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闽人社文〔2019〕76号),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学历、资历、技能要求、教育教学教研、业绩成果、继续教育等须符合该文件的规定要求。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计算时间统一截止2024年12月31日。

      三、申报审核

      (一)个人申报(8月28日-9月15日)

      1.申报人员应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参照《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1)填写本人的申报材料清单,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见附件2)、《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简明表》(见附件3)(以下分别简称《评审表》《简明表》)等有关表格电子版可自行登录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中心”(https://rsj.quanzhou.gov.cn/wsbs/xzzx/)下载。其中,《评审表》中的《诚信申报承诺书》须由本人签名。

      2.申报人员应自行登录国家新闻出版署官方网站(http://www.nppa.gov.cn/)查询期刊的CN刊号或论著的CIP数据核字号;登录中外文核心期刊查询系统(http://sfx-86ali.hosted.exlibrisgroup.com.cn/index.html)查询核心期刊有关索引;登录中国知网(https://www.cnki.net/)等检索本人学术论文,并提交以上查询结果的截屏图,确认上述材料的合规性。

      3.申报人的业绩成果包含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岗位聘任证书(或聘任合同)、论文专著刊物、课题研究成果、获奖证书、教育教学业绩、继续教育情况等申报职称评审所有相关佐证材料。所提供的业绩成果须与任教学科、从事专业一致。

      (二)单位审核公示(9月16日-10月17日)

      1.申报人所在单位要严格核实申报材料,把好评审质量,要组织专人对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的信息是否准确、申报材料是否与要求相对应及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认真审核,对审核结果负责。要对申报人的学历(位)证书、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论文著作、荣誉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任职通知、反映个人在校情况等材料的复印件认真审核无误后,审核人签字,注明核实日期,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技工院校教师职称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4)。

      2.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做好公示工作,申报人的《评审表》《简明表》应在单位网站或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期间群众无异议的,单位在《评审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要把师德表现放在首位,对存在师德失范行为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如有违反,将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申报材料初审和复核(10月18日-11月14日)

      泉州市技工院校教师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按岗位申报。各单位要根据《福建省深化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闽人社文〔2014〕267号)要求,严格按照主管部门核定的岗位数设置岗位,实行评聘合一,开展申报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审核、推荐工作,不得突破当年可使用的岗位数额,核定的人员岗位情况与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二)严把推荐过程“三关”。各单位在推荐工作中要做到“三公开”,即:申报人员公开述职、申报材料公开展示、推荐结果全校公开,确保推荐过程的民主性、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推荐结果的公正性。对于单位包庇、纵容弄虚作假,出具虚假证明,协助申报人骗取推荐资格的,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上一次评审会未通过人员,本次重新申报的,应增加论文、著作或教学科研成果奖等新业绩。

      (三)按时按要求报材料。各单位应于10月18日前报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和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材料(评审和初定申报材料分别用收纳箱放置)到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910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蒋彩明    

      联系电话:22198169

      邮箱:zjk22198169@163.com

      附件:1.申报人员材料清单

          2.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

          3.申报人员简明表

          4.申报人员汇总表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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