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3-4007-2024-00066
    • 备注/文号:泉人社文〔2024〕12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03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推进2024年脱贫人口“1+N”职业技能 培训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7-03 10:18

    南安市、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推进2024年脱贫人口“1+N”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4〕9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明确任务指标。2024年,全市需完成脱贫人口“1+N”职业技能培训215人次(任务指标详见附件1)。

      二、及时兑现补贴。南安市、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可按照项目制方式开展“1+N”职业技能培训。脱贫人口培训期间一次性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在培训结束后应及时发放;跟踪培训后半年内实现就业的,要及时兑现培训促就业奖补,确保相关补贴发放到位。

      三、建立培训台账。南安市、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要及时准确掌握本地区脱贫人口“1+N”职业技能培训进展情况,依托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建立脱贫人员培训台账信息,并于每月25日前将脱贫人口培训信息情况表(附件2)上报市就业人才中心。

      四、加强政策宣传。南安市、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基层平台等渠道和方式,加强脱贫人口“1+N”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宣传,提升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其他工作要求。市人社局职建科、就业人才中心将适时对南安市、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脱贫人口“1+N”职业技能培训完成情况进行调度、指导和监管,推动任务落到实处。南安市、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人社局要建立季度报送制度,每季度梳理总结脱贫人口“1+N”职业技能培训完成情况、主要措施、工作亮点、存在困难及下一步打算,于每季度末月25日前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就业人才中心(邮箱:2633358410@qq.com)。市就业人才中心负责汇总相关材料,及时上报省就业局。

      附件:1.2024年度泉州市脱贫人口“1+N”职业技能培训主要任务指标分解表

          2.脱贫人口培训信息情况表

          3.2024年度泉州市脱贫人员“1+N”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进度情况表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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