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3-4007-2024-00001
- 备注/文号:泉人社文〔2024〕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08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
为加大对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进一步落实劳动保障诚信约束机制,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等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我市2023年第四批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共2起):
一、晋江市众力晟服饰有限公司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案
晋江市众力晟服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2MA31KLPK27,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深沪镇东华村工业区30号,法定代表人:吴琳,实际经营人:戴亚平、齐淑青。
2023年10月以来,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陆续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晋江市众力晟服饰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问题。
经查,晋江市众力晟服饰有限公司共拖欠71名劳动者2023年6月至9月期间的劳动报酬合计约97万元。10月8日,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要求其于10月16日前支付其所拖欠的工资,该公司逾期未支付,其实际经营者戴亚平、齐淑青逃匿。
2023年12月5日,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12月15日,戴亚平、齐淑青被公安机关抓获,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二、福建诺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妨碍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案
福建诺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04MA31Q7F69H;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东瀚镇太子亭1号A32;法定代表人:王金木。
2023年6月12日,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福建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进行大数据排查中,发现该公司承建的永春碧桂园一期整治工程B区项目存在工资支付异常情况,涉嫌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
当日,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公司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在指定的时间内派员接受询问调查并提供工资支付等相关劳动用工材料,该公司逾期未报送。6月19日,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公司于6月25日前改正违法行为并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该公司逾期拒不改正。
2023年7月10日,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福建诺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拒不报送劳动用工资料,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妨碍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该公司已于7月10日按规定缴纳罚款,其拖欠的劳动者工资也已支付完毕。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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