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3-4007-2023-00094
    • 备注/文号:泉人社文〔2023〕25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13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泉州南京大学环保产业研究院为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通知
    时间:2023-11-13 17:40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市直各单位人事(干部)科,泉州南京大学环保产业研究院:

      为加强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泉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新增泉州南京大学环保产业研究院为泉州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以下简称继续教育基地)。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基地主要承担行业部门的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以及经国家、省人社部门审批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培训任务;协助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的组织管理、考试考核等工作,并主动接受市县两级人社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二、继续教育基地要严格按照《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泉人社〔2015〕142号)等文件要求,规范继续教育办班、验证工作,创新教学方法,完善硬件设施,切实做好教学管理,提高培训质量。

      三、市人社局对认定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实行每三年一周期的考核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重新确认公布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资格。本次公布的继续教育基地有效期至2026年10月31日止。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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