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3-4007-2022-00131
- 备注/文号:泉人社函〔2022〕155号
- 发布机构: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22
吴玉季代表:
《关于将电商运营优化师纳入高层次人才的建议》(第1404号)由我单位会同泉州市商务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深耕人才“港湾计划”,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以人才引领创新型城市建设,为加快建设“海丝名城、智造强市、品质泉州”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截至目前已认定高层次人才18839人。2021年为适应我市“十四五”发展需求,结合实际,由市委人才办牵头组织市人社局、科技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对标省《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规定,修订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出台了《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泉政办〔2021〕29号)。在修订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中,我们广泛听取了县(市、区)、职能部门以及高层次人才、企业、高校院所、行业协会代表意见,共收集意见建议300余条,采纳133条。
由于电商运营师属新型行业执业资格工种,在2021年修订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时尚未纳入。针对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覆
盖面不够的情况,我局于去年联合市财政局在全省率先探索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试点工作,制定出台了《泉州市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暂行规定》(泉人社〔2021〕12号)。鼓励支持新职业新工种开展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该举措对在我市用人单位生产实践中具有精湛专业技能,业绩突出、贡献较大,被行业或企业公认达到高级工(三级)或技师(二级)水平的技能人才,予以直接认定为泉州高技能人才(高级工、技师)。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已召集相关部门着手研究如何有效扶持电商运营相关领域人才的培育、引进、留住问题。下一步将积极支持在行业内具有影响力的龙头企业申请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电子商务运营推广和电子商务客户关系管理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鉴定,同时推动电子商务龙头企业直接认定高技能人才,健全我市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
衷心感谢您对泉州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郑 强
联 系 人:范文礼
联系电话:13685918199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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