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3-4007-2022-00039
- 备注/文号:泉人社文〔2022〕7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31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党群工作部,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2年市、县级党委和政府表彰奖励项目的通知》(闽人社表彰〔202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做好我市表彰奖励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表彰奖励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表彰奖励规定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规范表彰奖励工作的通知》(泉委办发明电〔2020〕32号)组织实施,原则上应在本年度内完成。12月10日前,请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将本地本单位开展的表彰活动情况报送市人社局备案。在本年度内未能组织开展的表彰奖励项目,须向市人社局报送书面情况说明。
联系科室:市人社局考核奖惩科
联系电话:22212517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1日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2年市、县级党委和政府表彰奖励项目的通知
闽人社表彰〔2022〕6号
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
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2年市、县级党委和政府表彰奖励项目予以公布(共107项,详见附件)。
表彰奖励项目应按照表彰奖励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原则上应在本年度内完成。2022年12月20日前,请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将本地区市、县(区)党委政府开展的表彰活动情况报送省人社厅备案。在本年度内未能组织开展的表彰项目,须向省人社厅报送书面情况说明。
联系处室:省人社厅政府表彰与任免处
联系电话:0591-87833920
附件:2022年市县级党委政府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项目计划(泉州市)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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