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3-4007-2022-00030
- 备注/文号:泉人社文〔2022〕8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4-22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各技工学校:
按照我市2022年技工学校招生工作安排,今年我市技工学校专业设置及招生计划的审批编排工作必须在4月底前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计划。要紧贴地方产业发展需求,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办学定位、招生及毕业生就业状况,科学制订今年招生计划,努力提高办学效益。市属技工学校的招生计划直接报送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县属技工学校的招生计划须经所在地人社局审核、汇总后,由当地人社局统一报送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二、专业设置。各技工学校招生专业设置与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2020年度增补专业的通知》和《福建省人社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全省技工院校办学行为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19〕190号)等文件精神。各校申办新专业,要使用规范名称,不得随意开设目录外专业,在我市范围内已有3所及以上技工学校开设同一专业的,原则上不再新设置该专业;各校每学年新设专业原则上不超过3个,近3年内新审批设立的技工学校在设立后的前3年内每学年新设专业不超过6个,报送材料需填报《福建省技工院校2022年秋季招生专业设置申请表》(见附件1);各校要及时清理、退出连续3年未招生或招生规模不足、与区域产业不匹配、办学水平低的专业,退出专业较多的可适当增设。
三、发布信息。我市技工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学校网址将在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泉州市教育局网站同时公布。学校简介由各校在学校网站上自行刊登,内容必须符合学校实际,不得作虚假、夸张的宣传和承诺,否则,引起的不良后果由学校承担。各校报送招生计划应严格按附件表格样式大小和内容填写(备注栏只用于填写该专业对学生的特殊要求),招生计划表必须用EXCEL文件格式制作(见附件2)。
四、跨市招生。跨设区市招生计划由招生学校提出,招生专业不得超出在泉州市招生专业的范围,经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收集审核后,会市教育局统一发往生源地的人社部门和教育部门征求意见,跨设区市招生计划也按附件表格样式大小和内容填写。
五、报送要求。请各技工学校于4月26日前报送新增专业材料和招生计划,逾期造成无法编排公布的由各校自行负责。新增专业材料和招生计划材料电子文档发送到泉州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邮箱(zjk22198169@163.com),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邮寄至: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910室,联系电话:22198169。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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