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3-4007-2021-00115
    • 备注/文号:泉人社函〔2021〕16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7-22
    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1048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1-07-22 17:53

    民建泉州市委会:

      《关于优化和提升泉州市毕业生人才引进政策的建议》(第2021048号)由我局会同市科技局、财政局、公积金中心等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关于“创二代”人才引导方面。贵委提出与海外高校建立合作关系、搭建海外留学渠道等方面建议,契合实际、针对性强,对我们的工作有很好的指导意义。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二代”工作,市主要领导在年初走访看望企业、客商和人才活动中,提到要正确引导“创二代”“创三代”更好地扎根泉州,激发创新创业创造热情。根据泉州产业发展的现实需要,我市与英国切斯特大学、马来西亚玛拉工艺大学、美国宾州滑石大学等多所海外高校就泉州稀缺专业(软件工程、信息和汽车制造等)建立合作关系,在人才成长阶段就有针对性地在海外培养,从而有助于解决归国人才与本土企业需求不对称的问题。发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行业协会(商会)的作用,通过泉商网络依托海外泉籍社团组织设立海外人才孵化器,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园、技术孵化中心,鼓励“创二代”人才带着先进技术和项目入驻进来,加快科研成果就地转化为生产力。下一步,为进

      一步激发“创二代”潜能,我们不仅要做好培训工作,还要在搭建平台和嫁接创业资源上下功夫,加快初创企业的成长速度。在做好线下服务工作的同时,加强线上的信息管理和服务,推动线上线下高度融合,让“创二代”人才和技术发挥作用,鼓励其学有所成之后回乡就业创业,助力人才“港湾计划”。 

      二、关于人才评价机制方面。一方面,出台人才(团队)认定规定,既强调学历、职称等普适标准,也强调实绩实用,按从业经历、历史业绩、年薪倍数等评定人才,企业一线技能人才也能获评高层次人才,社会反响较好。同时,坚持“高端与实用并重”理念。2018年修订出台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聚焦国境外高端人才,在第一至五层次单列外籍人才认定条款,并同等享受工作生活待遇。另一方面,积极探索“谁用人,谁评价”高层次人才评价模式。把人才认定权交给企业,并赋予政策待遇,累计确定117家试点企业、认定1026名市高层次人才,其中一线技能人才659人占比达64%。同时,持续探索“人才层次+业绩贡献”积分制评价试点,树立以实绩论英雄、给激励的导向。目前南安、石狮、惠安已形成经验做法并推广。下一步,将持续扩面企业自主评价人才试点,推广“人才层次+贡献大小”积分制评价体系,保障用人主体人才评价话语权。同时建立人才考核评价机制,对人才在岗情况、作用发挥、业绩贡献等方面的评估考核,将评估情况作为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

      三、关于在校生缴存公积金方面。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对象是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尚未就业的在校大学生未纳入制度覆盖范畴。尚无收入的大学生即使产生购房需求,也无法提供应有的还款收入保障,不具备贷款申请条件,缴纳的公积金无法发挥实际作用,只能沉淀在账号中,或者让渡给其他需要融资的缴存职工优先使用。鉴于上述情况,目前我市尚不具备为在校大学生缴存公积金的条件。下一步,我市将通过加大公积金扩面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知晓率,促进留泉工作的外地人才所在单位及时为人才缴纳住房公积金,共享单位缴交一半公积金、公积金贷款利率低等制度福利。

      四、关于搭建共享平台方面。出台《泉州市科技创新券管理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科研活动购买本市高校、科技创新平台等机构科技服务的费用,按其实际发生额的30%予以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50万元。同时,推动产业创新平台建设,成立人才创新共享联盟,共有重点研究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等25家成员单位参与,实现人才、设备、信息、政策、成果共享等。目前,汇聚研发技术专业人才500多名,获得知识产权600多项、承担国家和地方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00多项。下一步,我市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加大科技创新投入,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促进科技创新平台高质量服务企业、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加大科技研发投入,进一步激励促进平台科研成果高效落地转化。

      五、关于人才服务系统建设方面。目前,我市高层次人才可通过“一站式”服务大厅在线完成人才认定、资金补助、子女教育等相关业务,此外可通过“人才港湾”APP,获取人才咨询、了解人才政策、享受惠才服务、发表有关诉求,凭专属“二维码”即可便捷享受公共出行、景区旅游、观看公益性演出等免费服务。由于高层次人才信息有一定的敏感性,系统上提交的申报认定佐证材料较大,需要专门的申报网站,不宜通过“闽政通”实现。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丰富“人才港湾”APP服务功能,推行“一码通”服务,推动人才服务一体化信息化,让人才“一码走遍泉州” 。

      六、关于高校毕业生队伍建设方面。一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2019年出台鼓励产业急需高校毕业生来泉就业创业“11条优待”,今年继续政策加码,在实行高校毕业生安居补助基础上,给予每人每月不超过600元社保补助。2019年以来全市共引进产业急需高校毕业生2万余人。另一方面,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开展“校园引才大使”、“智汇泉州·百校引才”双选会等活动,推介人才政策,提升政策知晓率。下一步,我市将继续通过举办校企对接会、校园招聘会、“民营企业招聘月”等多种形式,发挥线上线下招聘协同效应,大力吸引集聚高校毕业生,促进本地高职院校毕业生留泉工作。

      衷心感谢贵委对我市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郑  强

      联 系 人:侯碰旭

      联系电话:22112397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2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