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3-4007-2021-00113
    • 备注/文号:泉人社函〔2021〕16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7-28
    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1001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1-07-28 17:43

    民革泉州市委会:

      《关于产教融合中政府加大专业硕士人才引进的建议》(第2021001号)由我单位会同市教育局、科技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关于我市高校专业硕士联合培养方面。目前,华侨大学和泉州师范学院具备专业学位硕士生培养资格,两所高校均建立专业硕士研究生校企联合培养机制。华侨大学2014年出台了研究生工作站联合培养制度,在我市科研水平较高的企事业单位中设立研究生工作站,以项目为导向推进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站为研究生提供了实践岗位,同时也为企事业单位职工深造、学历提升提供了平台。目前,我市共有嘉泰数控科技股份公司、洛江泉美生物有限公司、南方路机等9家企业与华侨大学签订了研究生工作站共建协议,并聘任设站企业的董事长或高管为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截至目前共联合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166名。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动华侨大学、泉州师范学院等省内外高校与我市用人单位建立专业硕士研究生长期培养合作关系,推

      广“订单制”培养方式,以用人单位为平台、科研项目为载体,由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共同培养高素质、高技能的专业硕士研究生,促进技术成果转化和项目落地实施,并鼓励本地高校发掘专业素养高的应届本科生选择报考本专业的专业硕士研究生,保证专业硕士研究生的生源。

      二、关于硕士研究生人才需求征集、对接方面。一是建立需求对接机制。一方面,为满足我市企业、科研院所、医院、高校等用人单位的人才需求,2018年以来,我局会同各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在全市范围内常态化开展人才需求信息征集工作,定期将人才需求提供给引才引智平台和我市15名举荐专家,并在网站、公众号中推送需求信息。2021年上半年征集了320多家用人单位共4000多个岗位需求,其中硕士研究生岗位231个,主要集中在机械、新媒体、电子信息、医疗等产业。另一方面,依托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泉州装备制造研究所、清源创新实验室、天津大学集成电路研究院等在泉大院大所,借助“娘家”院校强大资源,精准招引硕博士人才。近年来,与我市合作共建的18家大院大所共引进培养各类科研人员近800名,其中硕士170名、博士137名。二是建立校地合作机制。2019年以来,我局会同教育局、团市委等职能部门开展送政策、送岗位进高校巡回活动,特别是今年来市本级先后走访省内外院校20余所,在高校官网发布我市硕士研究生引进政策和岗位需求。此外还举办了“智慧泉州·百校引才”暨硕博人才双选会,收到本硕博简历共计931人,其中本科519人,硕士388人,博士24人。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紧密对接产业需求,通过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等形式,为企业与高校合作搭建桥梁,深化产教融合,更好地培养应用型、创新型和实践能力较强的高素质专业硕士研究生。在今后的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将积极引导在泉科研院所、高校等单位加大硕士研究生参与科研项目研发工作,促进我市硕士研究生高质量培养。

      三、关于硕士研究生引进政策方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硕士研究生引进工作,2019年以来多次出台吸引硕士研究生来泉就业创业政策并开展专项行动。对来泉工作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每人每月600元、800元的安居补助,符合安居补助申报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可认定为我市第六层次人才。如本科生在申领安居补助期间取得硕士学历学位的,将按硕士研究生标准发放安居补助。今年在原有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加码,符合安居补助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在泉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将按个人缴纳部分予以全额补助,每人每月最高600元。2020年启动吸引国内外高水平高校毕业生专项行动,提出“用三年左右时间引进国内外高水平高校毕业生8000名以上(硕士、博士人才2000名以上)”的目标任务,截至目前该专项行动共引进硕士1523名,博士418人。下一步,将全方位多角度继续做好硕士研究生引进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如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民广场等大型屏幕或电梯广告栏滚动播放政策干货;借助开展闽西南校企合作对接会、省外高校招聘等活动,有针对性举办政策宣讲会;此外,还将依托首批58名“校园引才大使”,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天津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等高校宣传泉州人才政策和就业创业政策,推广泉州人才港湾公众号等媒体载体,扩大泉州城市品牌的知名度,吸引更多的硕士研究生来泉就业创业。

      四、关于硕士生导师申报高层次人才方面。2017年我市实施人才“港湾计划”,出台了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及工作生活待遇等配套政策。截至2021年6月,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中高校教师有1335人(全市高层次人才共17481人),其中引进人才222人(全市引进人才共1121人),引进高层次人才中高校教师占比近20%。2018年修订人才认定标准时,在第三、第四层次中增设“硕士研究生导师”认定条款,我市本地高校以外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如与企业签订联合培养合同或依托政产学研等人才发展平台为我市企业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可通过合作或受派的方式申报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并享受相应工作生活待遇。近期即将出台的修订后新版人才认定标准保留了硕士研究生导师原有认定条款,并优化人才工作生活待遇,为引进硕士生导师联合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提供政策支持。

      五、关于高校聘任校外硕士生导师方面。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硕士研究生导师由高校自行评聘。目前华侨大学和泉州师范学院都建立了校外硕士研究生导师聘任制度。截至目前,华侨大学聘任了152名校外硕士研究生导师,泉州师范学院聘任了34名行业企业硕士导师。今年6月,泉州师范学院出台了《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产业导师聘任及管理办法》,该办法采纳了提案中“对校外导师要适当放宽学历要求”的建议,在评聘行业企业硕士导师时对中级技术职称人员取消了博士学位的要求,更加注重导师行业实践经历。下一步,将推动高校以提高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为出发点,优化校外硕士生导师的评聘条件,充分挖掘校外优质教育资源,发挥行业产业协同育人优势,推进落实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

      六、关于校外导师职称评聘方面。根据今年2月省人社厅印发的《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中第二十二条“到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兼职的企业管理人员或科研人员,符合职称申报条件的,可回原单位或在现单位申报职称,其在创业或兼职期间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可作为职称评审的评价依据”的规定,校外硕士研究生导师可按规定申报职称评审。教师和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条件,均由省人社厅会同省级系列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已包含针对优秀申报对象的破格条件。贵委如对现有政策有更好具体建议可反馈给我局,我局将汇总上报省人社厅。

      下阶段,我局将会同教育、科技等职能部门,紧扣产业、企业需求,加大产教融合中专业硕士研究生工作,并鼓励用人单位与省内外高校联合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为我市“十四五”期间打造“制造强市”提供人才支撑。

      衷心感谢贵委对我市专业硕士研究生产教融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郑强

      联 系 人:郭祯玲

      联系电话:22112397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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