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3-4007-2021-00084
- 备注/文号:泉人社文〔2021〕24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0-19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央属、省属在泉各单位:
为了推进技能泉州行动,根据《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港湾计划”的若干意见》(泉委发〔2017〕6号)及《泉州市原有人才项目整合提升实施方案》(泉委人才〔2017〕14号)精神,决定评选2021年度泉州市技能大师25名。现就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凡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工作一年以上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民营、合资、股份制和个体经济组织),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从业十年以上,并在一线岗位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可申请参加2021年度泉州市技能大师的评选。
参加泉州市技能大师评选的候选人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社会和所在单位作出了重大贡献,在同行业中享有较高声誉,且符合《泉州市技能大师评选规定(试行)》(泉人社〔2016〕158号)规定的条件。
二、推荐名额
按照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各县(市、区)可推荐不超过3个;市直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自下而上组织评选并推荐不超过2个;央属、省属在泉单位自行组织推荐1个。
三、推荐程序
遵循公平公开、客观公正、注重技术技能和工作实绩的原则,严格按照入选条件和有关工作要求,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推荐。
(一)各地人社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央属、省属在泉各单位根据参选条件,按照一定程序择优向市人社局推荐申报。
(二)市人社局对各地人社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央属、省属在泉各单位推荐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研究审定评审结果,并在市人社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入选名单。
四、申报材料
各地人社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央属、省属在泉各单位统一收集候选人材料,初审后,形成推荐材料,并根据当地的产业特点及主管的职业(工种)自行组织实操考核。无条件组织实操考核的,可要求候选人提供本人创作的作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评估,择优确定本地区或本单位的候选人并报送以下材料:
1.《泉州市技能大师申报表》(附件1);
2.候选人个人申报材料(附件2)。(1)先进事迹材料。撰写不少于15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材料中应全面反映候选人的职业道德、精湛技能、突出业绩和为企业生产发展所做出的贡献。(2)职业资格证书、所获荣誉、业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上应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3)反映候选人不同场景的工作照(4张),并注明照片内容;
3.《泉州市技能大师实操考核表》(附件3)及实操考核现场的相关佐证材料;
4.《泉州市技能大师推荐汇总表》(附件4)。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附件1、4单独提交并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材料2、3按顺序装订成册。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人社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央属、省属在泉各单位要提高认识,认真做好泉州市技能大师的评选工作,严格按照条件,择优推荐,并在申报表相应栏填写意见、盖章,于2021年11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盖章确认后,报送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二)各地人社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央属、省属在泉各单位要注重技能水平和工作实绩,要与泉州经济发展密切结合,在兼顾传统产业的基础上,重点鼓励和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方面的技能人才参评泉州市技能大师。
本文件可从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quan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浏览、下载。
联 系 人: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陈柳茵
联系电话:0595-22198169
电子邮箱:zjk22198169@163.com
附件:
2.个人材料装订模板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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