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3-4007-2021-00041
    • 备注/文号:泉人社文〔2021〕12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5-31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度泉州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和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通报
    时间:2021-05-31 10:24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各有关用人单位:

    为增强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意识,推进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按照《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6〕1号) 和《福建省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暂行规定》(闽人社文2016374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牵头开展了2020年度泉州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和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书面材料审查、投诉举报查处、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专项检查和其他有关工作情况,结合各县(市、区)评价结果,并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共评价泉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泉州市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企业248家,福建泉州市东海大酒店有限公司等B级企业10家,经典建设有限公司等C级企业42家;价泉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等泉州市工资支付行为守信企业343家,晋江市龙湖镇莲峰铜门加工厂等一般失信企业3家,经典建设有限公司等严重失信企业27家,现将评价结果予以通报。

    一、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结果运用

    (一)被评价为A级的企业2021年不列入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范围。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评比表彰、奖励和认定类活动中,给予优先推荐。连续3年被评价为A级的企业可不再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

    (二)建筑施工企业3年连续被我局评价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企业的,其新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可申请免于缴存工资保证金;2至少1次被评价为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企业的,其新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可申请降低工资保证金缴存比例及额度,最高降幅为50%

    (三)被评价为B级的企业,适当增加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频次。

    (四)被评价为C级的企业,列入劳动保障监察重点对象,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

    二、工资支付行为守信等级评价结果运用

    (一)被评价为工资支付守信等级的企业,该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评比表彰、奖励和认定类活动中,给予优先推荐。

    (二)建筑施工企业3年连续被我局评价为工资支付行为守信等级且未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的,其新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可申请免于缴存工资保证金;2至少1次被评价为工资支付行为守信等级且未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的,其新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可申请降低工资保证金缴存比例额度,最高降幅为50%3年内被评价为工资支付行为一般失信等级的,提高工资保证金缴存比例及最高额度,增幅各为50%3年内1被评价为工资支付行为严重失信等级的,提高工资保证金缴存比例和最高额度,增幅各为100%

    (三)被评价为一般失信等级的企业,作为日常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检查频次,对其再次违法行为给予高限处罚。

    (四)被评价为严重失信等级的企业,在日常监管中,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进行重点专项监督检查,对其再次违法行为给予顶格处罚。

    我局将依据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和工资支付行为守信等级评价结果对企业进行分类管理。请各级各有关部门根据评价结果,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依法依规对企业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附件:1. 2020年度泉州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一览表(A级)

    2. 2020年度泉州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一览表(B级) 

    3. 2020年度泉州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一览表(C级)

    4. 2020年度泉州市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一览表(守信)

       5. 2020年度泉州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一览表(一般失信 

             6. 2020年度泉州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一览表(严重失信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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