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3-4007-2020-00114
    • 备注/文号:泉人社文〔2020〕21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9-02
    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9-02 11:20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开发区人事劳动局,泉州台商区党群工作部、民生保障局,市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5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具体措施

           (一)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十项服务。各地要按照人社部和省人社厅统一部署要求,鼓励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开展联合招聘、重点行业企业就业、重点群体就业、促进灵活就业、就业创业指导、劳务协作、优质培训、就业扶贫、供求信息监测、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促就业等服务,为个人求职、培训、就业、创业,企业用工招聘、人才寻访、劳务派遣、员工培训、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提供人力资源服务。

         (二)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各地要继续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脱贫攻坚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56号)有关要求,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深入实施应对疫情助力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劳务组织提升、市场需求精准对接、扶贫专场招聘等行动,助力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三)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两项举措。各地要鼓励和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积极发挥行业独特优势,采取自身吸纳和帮助推介两项举措,帮助我市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力争年内每家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都能吸纳高校毕业生到本单位工作,向用人单位成功推介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发挥市场促就业作用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各地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实际,统筹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相关行动,增强促进就业尤其是重点群体、重点行业就业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强化责任落实,专题研究部署,定期推动落实,加强督促指导。

          (二)加大支持力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保障用工、劳务对接等服务的,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符合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已入驻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视情减免相关费用。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广泛参与各类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活动,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人力资源服务力度。指导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充分享受减税降费、贷款补贴等相关扶持政策。

          (三)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结合实际,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调度。要健全工作机制,指导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统一行动,同向发力,确保各项措施落细落实。

            及时总结人力资源服务业促就业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注重发现活动中涌现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先进典型事例,通过多种形式、各类渠道进行宣传推广,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请各地于1130日前将本地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局人力资源开发科。

    联系人:姚衍宾,联系电话:22112393 ,邮箱: qzrs403@163.com)。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92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

    行业促就业行动的通知

     

    闽人社函〔2020190

     

    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省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进就业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58)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六稳六保工作决策部署上来,发挥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专业优势和特有作用,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开展联合招聘、重点行业企业就业、重点群体就业、促进灵活就业、就业扶贫等十项服务行动,全面落实稳就业保就业任务,推动我省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

    二、准确把握要求。要结合本地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探索采取建立促就业服务联盟批量化组织入企就业人力资源互联网线上对接储备人力资源等方式,提高劳动者与企业岗位匹配的效率,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信息不对称问题,促进劳动者实现市场化社会化稳定就业。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及时总结宣传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进就业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典型示范,引导培育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稳就业促就业工作中的社会责任感和积极性。

    请各设区市于1130日前将本地区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省厅人力资源开发处。

    联系人:李琦材,联系电话0591-87846639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82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人力资源

    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05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人力资源服务业是促进劳动者就业和职业发展、服务用人单位管理开发人力资源的专门行业。服务稳就业促就业、优化人力资源流动配置,是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职责所在。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决策部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化社会化就业和促就业举措要应出尽出的有关要求,聚焦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促就业工作的现实需要,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职能优势和专业优势,创新方式,精准施策,为促进稳就业保就业、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有力的人力资源服务支撑。

    二、行动内容

    (一)开展联合招聘服务。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通过线上线下结合、跨区域协同、各类机构联动等方式,统一行动,联合招聘,激发促就业的倍增效应。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拓展各类线上求职招聘服务模式,打造更优、更便捷的线上招聘服务平台,满足各类求职者就业择业需求。各地要严格按照属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在充分做好防疫措施的情况下,指导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逐步开展日常招聘服务和小型化、灵活性现场招聘活动,安全有序开展线下招聘活动。

    (二)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就业服务。组织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聚焦承担重大工程项目、重要医用物资生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等涉及国计民生和产业发展的重点行业企业,提供用工招聘、人才寻访、劳务派遣、员工培训、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急需必需服务。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受疫情影响严重、存在较大经营困难的行业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提供劳动用工管理、薪酬管理、社保代理、发展规划等实用型服务。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广泛参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开展的各类援企稳岗活动。

    (三)开展重点群体就业服务。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组织进校园开展专场招聘、进乡村摸清实际需求、进企业实施精准对接等方式,有效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广泛面向困难企业职工、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贫困劳动力及就业困难人员等,开发创新服务产品和服务模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精准招聘、创业扶持、技能培训等多样化人力资源服务。指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将被用工单位退回的被派遣劳动者简单推向社会,通过积极对接其他企业劳务派遣用工需求,尽快实现重新派遣。要鼓励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尤其是国有、骨干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主动参与实施困难人员就业援助等有关工作,积极提供免费服务。

    (四)开展促进灵活就业服务。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一步拓展和优化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业务,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水平。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各类企业,特别是餐饮、快递、家政、制造业等用工密集型企业,提供招聘、培训、人事代理等精细化服务。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用工余缺调剂平台,为阶段性缺工企业提供供需对接服务。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搭建线上线下信息服务平台,广泛发布短工、零工、兼职及自由职业等各类需求信息,支持劳动者灵活就业。

    (五)开展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支持各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紧密结合市场需求,优化就业创业培训项目、产品,提供各类实用型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提供职业规划、创业指导、招聘用工、经营管理、投融资对接等一体化服务,通过服务创业有效带动促进就业。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产业园区,结合当地产业布局和发展实际,组织开展相关行业的创业创新大赛、成果展示交流等活动,邀请投融资机构、天使投资人、创业导师考察对接,为创业创新项目成果的转化孵化,提供广阔平台。

    (六)开展优质培训服务。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大力开展线上培训,针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就业创业、技能提升等培训需求,积极开发和升级在线学习、直播课堂等服务项目,提供各类实用性强的线上线下培训服务。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合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企业,积极开发优化技能培训项目,按规定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稳岗扩岗、以训稳岗、重点群体专项培训等工作。

    (七)开展劳务协作服务。依托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机制,建立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供需信息连通联动机制,搭建供需对接交流平台,及时互通信息,畅通跨地区劳务协作渠道。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市场化力量的专业化、灵活性优势,积极组织开展跨地区劳务对接活动,努力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提高劳务组织化水平,积极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力资源有序流动。

    (八)开展就业扶贫服务。聚焦贫困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52个未摘帽贫困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深入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加强贫困地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发达地区的对口交流合作,支持鼓励东部省份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到贫困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形成常态化就业扶贫合作机制。加大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力度,不断提升东西部交流协作、市场援助项目对促进就业扶贫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有效调动各方积极性、内动力,形成推动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带动助力就业扶贫的整体合力。

    (九)开展供求信息监测服务。指导鼓励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托招聘信息和数据库,采取设点监测、线上调研、数据对比等方式,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监测。指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发布监测信息、开展预测分析、编制需求目录等方法,及时掌握不同地区、重点行业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为研判就业形势、完善就业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十)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促就业综合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要把为促就业提供综合性服务作为重大任务,深入开展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促就业服务行动,精心打造和持续优化线上线下协同的统一活动平台。各国家级产业园要聚焦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在开展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专场招聘活动基础上,进一步统筹开展综合性就业服务活动,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求职招聘、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才测评、专业培训、事务代理等一揽子、一站式服务。各地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要积极发挥园区产业集聚、服务齐全、功能完备的独特优势,组织园区内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协同开展促就业综合服务活动,精准对接供需,提供优质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发挥市场促就业作用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精细的作风,进一步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促就业工作。要结合当地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实际,统筹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相关行动,增强促进就业尤其是重点群体、重点行业就业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强化责任落实,专题研究部署,定期推动落实,加强督促指导。

    (二)加大支持力度。要注重激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社会责任感和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加大支持力度,对发挥促就业作用突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制定落实减免场地租金、给予奖励补贴、确定诚信服务机构、入选行业骨干企业等政策措施。对提供求职招聘、保障用工、劳务对接等相关服务的机构,要根据有关规定落实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政策;对符合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条件的,应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大力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人力资源服务,研究明确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健全完善有关政策制度。指导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充分享受减税降费、贷款补贴等相关扶持政策。

    (三)形成工作合力。要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制定完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促就业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调度,加强分工合作,坚持同向发力。要指导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在推动行业促就业中的引领示范、协调自律作用,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统一行动,形成合力。要健全工作机制,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确保各项行动措施落细落实。

    (四)注重宣传引导。要建立正面激励机制,及时总结人力资源服务业促就业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注重发现活动中涌现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先进典型事例,通过多种形式、各类渠道进行宣传推广,并予以奖励激励,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地在推动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成效,请及时报送我部。

    联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司

    联系电话:010-84208247/010-84208244(传)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0717 

     

     

    稳就业促就业人力资源服务业在行动

    ——人社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司负责人答记者问

     

    近日,人社部印发《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国家层面首次部署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关于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有关情况,记者专访了人社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司负责人。

    请您介绍下制定出台《通知》,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的有关背景?

    答:这是人社部首次在国家层面制定出台专门文件,部署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主要考虑,一是中央提出明确要求。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党中央提出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强调要持续加大六稳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并把就业这一最大的民生摆在六稳”“六保首位。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就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更好发挥市场在促进就业中的作用,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促进市场化社会化就业”“促就业举措要应出尽出,拓岗位办法要能用尽用,要更多采用市场化办法解决就业问题。

    二是促进就业迫切需要。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稳就业保就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我国是人力资源大国,有9亿多劳动力、1亿多市场主体。人力资源服务业作为促进劳动者就业和职业发展、服务用人单位管理开发人力资源的专门行业,能够极大提升劳动者与岗位匹配的效率,有效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极大缓解企业招工难和劳动者就业难问题,是有效促进就业尤其是实现市场化社会化就业的重要力量。

        三是现有良好工作基础。人力资源服务业在稳就业保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9年底,全国已有3.96万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网站1.5万个,帮助2.55亿人次实现就业和流动。近年来,人社部围绕就业扶贫持续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脱贫攻坚行动,三年累计提供岗位127.91万个,有效促进贫困地区劳动者就业。今年,人社部组织开展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网络专场招聘和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用工需求等有关就业服务活动,先后有1.9万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就业岗位4230万个。全国各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围绕稳就业保就业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服务活动,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了良好成效。因此,人社部此次专门印发《通知》,统一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将进一步挖掘和发挥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的重要作用。

    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作为人社部门组织开展的首次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服务行动,《通知》明确提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化社会化就业和促就业举措要应出尽出的有关要求,聚焦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促就业工作的现实需要,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专业优势和特有作用,创新方式,精准施策,为促进稳就业保就业、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有力的人力资源服务支撑。各级人社部门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全面理解把握好这一总体要求,并结合当地实际贯彻落实。

    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通知》明确要求引导支持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各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主要开展十大服务

    一是开展联合招聘服务。通过线上线下结合、跨区域协同、各类机构联动等方式,开展联合招聘服务活动,拓展各类线上求职招聘服务模式,安全有序开展线下招聘活动,激发促就业的倍增效应。

    二是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就业服务。聚焦重点行业企业,提供用工招聘、人才寻访、劳务派遣、员工培训、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服务;为存在较大经营困难的行业企业,提供劳动用工管理、薪酬管理、社保代理、发展规划等实用型服务。

    三是开展重点群体就业服务。通过组织进校园开展专场招聘、进乡村摸清实际需求、进企业实施精准对接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精准招聘、创业扶持、技能培训等多样化人力资源服务,有效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

    四是开展促进灵活就业服务。进一步拓展和优化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业务,为各类企业特别是餐饮、快递、家政、制造业等用工密集型企业,提供招聘、培训、人事代理等精细化服务;建立用工余缺调剂平台,为阶段性缺工企业提供供需对接服务;广泛发布短工、零工、兼职及自由职业等各类需求信息,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

    五是开展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对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提供职业规划、创业指导、招聘用工、经营管理、投融资对接等一体化服务,通过服务创业有效带动促进就业。

    六是开展优质培训服务。大力开展线上培训,积极开发和升级在线学习、直播课堂等服务项目;积极开发优化技能培训项目,按规定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稳岗扩岗、以训稳岗、重点群体专项培训等工作。

    七是开展劳务协作服务。积极组织开展跨地区劳务对接活动,努力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提高劳务组织化水平,积极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

    八是开展就业扶贫服务。聚焦贫困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52个未摘帽贫困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深入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加强贫困地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发达地区的对口交流合作。

    九是开展供求信息监测服务。通过发布监测信息、开展预测分析、编制需求目录等方法,及时掌握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为研判就业形势、完善就业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十是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促就业综合服务。

    如何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在促就业方面的综合服务优势作用?

    答:从2010年起,人社部和相关省市已陆续建成19家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截至2019年底,各国家级产业园已有入园企业超2700家,当年园区营业收入1950亿元。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不仅有效促进了行业集聚发展,而且在促进就业方面也发挥了综合职能优势。今年,人社部在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中,举办了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专场招聘活动,全国19家国家级产业园打造了充分对接供需、市场覆盖广泛、信息便捷可靠的优质平台,组织园区内外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中开展了以线上专场招聘为主、其他各项人力资源服务相结合的系列活动,取得良好成效。截至6月底,参加活动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近3200家,参与活动用人单位63万家次,提供招聘岗位756万个,参加招聘1167万人次,达成初步就业意向近161万人,为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助力稳就业保就业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这次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中,我们专门部署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促就业综合服务活动,组织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在前期开展的专场招聘活动基础上,精心打造和持续优化线上线下协同的统一活动平台,充分发挥园区产业集聚、服务齐全、功能完备的独特优势,统筹开展综合性就业服务活动,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求职招聘、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才测评、专业培训、事务代理等一揽子、一站式服务。

    在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促就业行动方面有哪些支持政策举措?

    答:《通知》强调要切实加大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对发挥促就业作用突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制定落实减免场地租金、给予奖励补贴、确定诚信服务机构、入选行业骨干企业等政策措施。对提供求职招聘、保障用工、劳务对接等相关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根据有关规定落实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政策;对符合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条件的,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大力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人力资源服务,研究明确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健全完善有关政策制度。指导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充分享受减税降费、贷款补贴等相关扶持政策。各级人社部门在组织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中,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强指导,督促落实,切实把各项支持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怎样组织实施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

    答:为保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落细落实,取得实效,必须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当地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实际,尽快制定完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促就业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实化强化工作措施;要统筹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相关活动,增强促进就业尤其是重点群体、重点行业就业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加大工作调度,坚持同向发力,指导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在推动行业促就业中的引领示范、协调自律作用,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统一行动,形成合力;要注重宣传引导,建立正面激励机制,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推广先进典型事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各地的督促指导,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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