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批准确认卓江河等2人律师公证员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时间:2023-03-08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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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职改〔2023〕15号
南安市、泉港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根据《福建省司法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公布张沙沙等42人具有律师中、初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闽司职改〔2023〕2号),我市卓江河的三级律师职务任职资格业经2022年福建省律师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根据《福建省司法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公布陈蓉等19人具有公证员中、初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闽司职改〔2023〕3号),我市章媛凤的三级公证员职务任职资格业经2022年福建省公证员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上述对象的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22年12月17日,现予公布。具体名单如下:
一、三级律师(1人)
南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卓江河
二、三级公证员(1人)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公证处:章媛凤
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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