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健全人社领域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扎实推进全市人社部门全面履行普法学法及政策宣传责任,结合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高标准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压实压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深入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普法工作落实,着力推进人社普法工作改革创新,全面加强人社法规政策宣传,为泉州人社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弘扬法治精神,尊崇维护运用宪法,大力宣传党内法规,广泛普及人社领域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增强全社会的学法守法意识,确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贯彻和执行,依法防范风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进一步提高全市人社执法队伍素质,提升全系统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共同推进泉州法治社会建设。
三、普及内容
(一)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
(二)国家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
(三)法规:《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
(四)部门规章:《工伤认定办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技工学校工作规定》《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等;
(五)规范性文件:省、市人社领域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政策等。
四、普法对象
根据普法责任清单和宣传内容,普法对象可分为人社系统领导干部和机关内部工作人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院校和学生以及社会公众等。
五、工作原则
(一)坚持普法工作和人社工作具体职能相结合。结合人社执法职能或业务开展,将普法工作融入人社工作全过程,把履行职能、文明管理、严格执法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面向劳动者、企业及全社会,大力宣传各业务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
(二)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在日常人社事务中广泛开展人社法治宣传的同时,根据人社职能,结合春季招工、整治欠薪、专项行动、宣传月、宪法日、新法规颁布等特殊时段和节点,开展针对广大企业和劳动者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工作的实效性。
(三)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案(事)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普法公开课,推广“用身边人说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工作经验,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贴近基层群众,让普法工作生动且容易理解。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人社领域典型案例,特别是劳动争议、工伤保险及劳动权益保障等方面。通过以案释法、以法析理,让广大企业和劳动者知晓违法行为后果、清楚维权救济途径、履行法定义务、增强人力资源管理,让执法、司法过程成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过程。
六、活动形式
(一)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普法。参加上级和全市大型普法宣法活动,根据活动内容,结合人社系统职能,由局普法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局派员参加,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二)送法进企业、进园区、进学校、进社区、进招聘会。根据企业(园区、学校、社区)需要,各业务科室(单位)主动送法到企业(园区、学校、社区),开展“订单式”上门服务,提高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特别加强对监管对象的普法宣传力度;加强促进就业、稳定用工全流程法治保障,丰富普法方式,持续开展普法宣传进招聘会。
(三)常态化开展窗口单位法治宣传。市局和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各个窗口单位要充分运用公众服务办事窗口,在业务受理过程中积极讲法、释法,在依法办事中推进普法进程,让群众在办事流程中加深了解人社法规政策。
(四)多渠道开展普法信息推送。市、县两级人社部门定期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发布普法信息动态,注重使用群众喜闻乐见和常用的资讯平台推广,加强新型媒体平台的互动交流。
(五)开展“国家宪法宣传周”专项宣传活动。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司法部门具体要求,结合人社领域执法情况,配合开展“12.4”宪法日等专项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劳动领域法律法规、政策。
(六)结合实际开展法治培训。落实干部定期培训考法制度,组织干部职工、执法人员进行法治培训,健全日常学法制度,完善考核评估机制,不断增强全市人社干部职工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执法队伍法治水平。
(七)开展法治人社创建工作。设置法律图书角或普法课堂,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培育法治文化品牌项目。
七、工作要求
(一)落实普法责任。成立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法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保障、督促普法工作落实。
(二)重视普法工作落实。全市人社系统要高度重视普法及政策宣传工作,各业务科室、直属单位要抓紧抓好,要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对口运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宣传好,普及到位。
(三)建立季报告制度。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局普法责任科室(单位)每季度次月10日前报送普法及政策宣传工作落实情况,以工作简报形式为主,并附图片、视频等材料。局普法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日常普法工作台账,记录各单位、各业务板块的普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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