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社会保险补贴
2.事项类别:公共服务事项
3.设定依据:
(1)《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15〕4号);
(2)《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服务工作的通知》(泉人社〔2015〕323号);
(3)《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泉人社〔2016〕157号)。
4.办理条件: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个人:经认定为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5.办理流程:受理(当场)→初审(当场)→审核(批量审核)→发放补贴(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审批后发放)。
6.申报材料:
(1)企业提交: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符合条件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一份;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出具的上年度企业(单位)为符合条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缴费明细表;企业(单位)提供银行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等材料。
(2)个人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泉州市灵活就业人员认定申请表》;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出具本人上年度缴费凭证;指定银行个人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一份等材料。
7.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无
8.办件类型:承诺件
9.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依据:无
收费标准:无
10.年检需求:不需要
11.审批决定证件:无
12.注意事项:无
13.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
(1)个人社保补贴:0595-22376042(窗口)
(2)企业社保补贴:0595-22376043(窗口)
投诉电话:0595-22376041(中心办公室)
表格:
附件:
1.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泉州市灵活就业人员认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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