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沃德商用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上锋, 住所地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西侧鑫源麦德龙国贸商城A区4-5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06603508078):
本委受理申请人鲍伟与你公司确认劳动关系争议案件泉劳人仲案字〔2026〕第192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变更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变更仲裁庭组成通知书通知如下:因仲裁员因公出差,现本委决定将原组庭人员变更为由曾一峰任首席仲裁员,郑珑珑、汤星任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由黄舒莹任书记员。2026年10月10日上午9时分在本委仲裁庭(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101,电话0595-22371421)开庭审理本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你公司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104领取(联系电话:0595-22371421),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泉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9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 3505030200025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