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给予泉州市南音传承中心等4个单位嘉奖的公示
时间:2026-04-29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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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的通知》(闽人社文〔2019〕149号)和《泉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时奖励实施办法(试行)》(泉委组综〔2024〕48号)有关规定,现对泉州市南音传承中心、泉州市高甲戏传承中心、泉州市提线木偶戏传承保护中心和泉州市文化馆拟给予嘉奖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6年4月29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市人社局考核奖惩科反映。
联系电话:0595-22212517
联系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805室
邮政编码:362000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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