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泉州市前沿职业培训学校的通告
时间:2025-07-25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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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泉州市前沿职业培训学校的办学许可证已到期,且在许可的办学地址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该职业培训学校的办学许可证到期后自然废止,不再具备办学资格,应当自行组织清算,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通告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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