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24〕4号)相关规定,我市需出台实施细则。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草拟《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22273049@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829室(邮政编码:362000)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科,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字样。
意见反馈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20日。
附件:《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征求意见稿)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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