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各市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根据省、市有关工作部署,按照《泉州市2024年安全生产执法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泉安委〔2024〕2号)和《泉州市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泉消安委〔2024〕6号)文件要求,为确保全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生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谁行权、谁担责”的原则,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进一步健全、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和个人,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
二、强化管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整治整改
各地各单位要强化管理,深入分析研判当前安全形势,加强安全隐患检查整治工作,对照消防安全要求,强化单位内部人防、物防、技防,对建筑消防设施、火灾风险源管理、消防安全疏散条件、灭火救援条件及“三合一”场所违规住人等问题开展检查和整治。
请各地人社部门、各有关机构抓好工作落实,填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检查整治整改登记表》(附件1),将消防安全隐患检查整治整改工作情况统一汇总并形成工作总结,于11月1日前,将相关表格和工作总结报送到泉州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联系电话:22112393,邮箱:qzrs403@163.com)。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可参照市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相关表格(详见附件2),建立辖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台账,市人社局将不定期对各县(市、区)人社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工作开展抽查。
附件: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检查整治整改登记表》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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