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
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泉人社规〔2023〕6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精神,经研究,泉州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2024年度评估认定工作拟于近期开展,现就有关评定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积极创建
开展泉州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创建工作,是我市为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省有关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专门组织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举措。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按照各级文件要求,将推进辖区内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创建工作相结合,积极谋划开展市级产业园创建申报工作。
二、精心准备,按时申报
(一)申报主体
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申报主体应是依法办理商事登记的企业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政府机构、事业单位等。
(二)申报时间及要求
请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指导辖区内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管理规定》要求,健全完善产业园申报条件,认真准备申报材料,于10月22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连同材料电子版(刻录光盘)报送至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
三、其他事项
市人社局将按照《管理规定》要求,在材料审核、实地调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认定工作,与市财政局联合实施扶持政策,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健康有序发展。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4日
(联系人:小肖,联系电话:22112393,邮箱:qzrs40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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