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市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700号令),进一步提升全市人社领域营商环境,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双随机”抽查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泉人社文〔2016〕119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泉人社文〔2017〕214号)等文件要求,我局拟于2024年第四季度对市属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并对各县(市、区)人社局对辖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执法检查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行抽查。
本次检查,市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监管对象不少于20%的比例随机进行抽取,县(市、区)人社局按全市县区数量30%比例随机抽取3个县区,并随机抽取相应数量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前不予公开)。请各县(市、区)人社局按规定对审批和监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执法检查、公布检查结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台账,提前汇总检查材料备检。我局将于12月份依法向社会通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结果。
联系人:肖雪鑫,邮箱:qzrs403@163.com,电话:22112393。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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