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发扬工匠精神,调动广大技能劳动者立足岗位、钻研技能、多做贡献的积极性,我局修订了《泉州市技能大师评选规定(征求意见稿)》《泉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zjk22198169@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 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912(邮政编码:362000)职业能力建设科,请在信封上注明“泉州市技能大师评选规定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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