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泉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告
时间:2026-05-22 08:50 浏览量:

  根据《2026年泉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对入围面试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一)进入面试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原始成绩均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原始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因考生弃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面试人选空额,可在报考该岗位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原始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名次有并列同分的,则同分人员均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方式

  (一)资格复审时间为2026年5月24日—5月25日。(上午8:30—下午17:30)请入围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尽早提交资格复审材料,未在要求时限内上传规定资料的,视为放弃本次招聘资格。面试资格递补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16:00。

  (二)资格复审方式:此次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审采取线上审核的方式进行。请入围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按《2026年泉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招聘单位有关要求,通过报名平台上传面试资格复审材料,资料较多的可扫描成PDF文件上传。附件材料上传后,复审考生可通过系统查询附件资料是否上传成功以及复审结果。如复审没通过,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补充上传附件资料,并主动与招聘单位电话联系,确认复审事宜,联系电话详见本次招考公告中的《岗位表》。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对象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2026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打印签名)。

  (二)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注意身份证正、反两面均要上传)。

  (三)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均为2026年8月31日。暂时未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上传本人签字并加盖手印的书面承诺,内容包含:“若未能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能通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认证,本人将放弃聘用资格”。其中,持境内学历报考的,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的查询认证结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的查询认证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以辅修专业报考的,还须提交辅修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主修、辅修专业在学信网的查询认证结果。持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且证书或证明的落款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证书等)。若报考人员在报名开始第一天前已通过相关专业所有考试科目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关专业所有考试科目成绩单以及是否通过考试的书面结论。

  (五)报考“专门岗位二”需提供以下材料:从泉州市应征入伍的普通全日制大学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伍证》等服役证明。

  (六)享受加分报考人员的还需要上传加分条件的相关证书。

  (七)报考岗位户籍设置为“本省”的,需上传户口簿的“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和“省级公安厅局印章页”的扫描件。

  报考岗位户籍设置为“全国”的,可不上传户口簿信息。

  (八)其他岗位所要求的材料

  除上述材料外,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应向资格复审单位提交同意报考的材料(包括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无法提供的,经市直主管部门或属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四、其他事项

  (一)入围考生务必按通知要求上传材料,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并按规定进行递补。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须由本人向资格复审单位书面提交放弃声明,放弃声明应写在报考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对弃权且拒不配合出具书面弃权声明的报考人员将予以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遇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聘单位,以免耽误资格复审或错失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期间,可能会有部分考生因放弃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而被取消资格等情形,请各位候补考生也提前准备好资格复审材料,以备递补。

  (二)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无正当理由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对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或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后弃权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3年;对核准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5年。

  (三)报考市直、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泉州台商投资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人员资格复审由市直主管部门或属地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请市直主管部门、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及时通知入围面试的考生上传相关资料,并对报考人员递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规定递补。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2112393。

  附件:1.2026年泉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2026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资格复审登记表

      3.关于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情况说明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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