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3-4007-2024-00003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2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民生领域热点问题,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载体和渠道,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围绕重点民生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招聘公告,事业单位招收编制内工作人员,从公告到笔试成绩、体检结果、拟录用人员名单均通过局门户网站及泉州市政府网站公示。及时公开财务管理事项,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及时在网站公开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核准、人事任免、教育培训、就业创业帮扶政策、社保等业务政策及解读、行政处罚通报、行政许可等。二是围绕热点民生问题,加强政策解读。借助局门户网站和新媒体,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结合人社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依申请公开流程时限,积极办理依申请公开,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统计信息内容的合法性审查,做到及时接收、依规办理、按时统一规范答复,提高工作效率。畅通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格式文书》,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
2023年度我局共网上受理6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属于已主动公开答复数6份,同意公开答复数6份。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服务型部门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配齐配强工作力量,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为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我局选派业务骨干人员参加全省政务公开业务视频培训班。我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局统一领导、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严格落实我局网站公开保密审查规定,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做到经常性内容定期公开,阶段性内容逐段公开,动态性内容及时公开,临时性内容随时公开,并做到重大决策全程公开,主动公开的信息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主动公开信息在局门户网站发布,同时将纸质文件按季度移送市档案馆和市图书馆。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优化网站功能,新增网站栏目。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突出问题通报制度的通知》《福建省政府网站页面设计统一规范》《泉州市数字泉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政府网站IPv6支持度、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网站进行规范改造、无障碍及适老化改造。二是强化与网民互动。围绕单位工作重点开展4期在线访谈,每期访谈均提前发布访谈预告,让群众及时了解访谈议题。同时,根据群众关心的热点话题开展4期网上调查和4期民意征集,倾听群众意见建议。2023年共答复局长信箱和在线问题145多条。三是做好网站日常维护。结合政府网站绩效考评方案及年度、季度检查通报,指派专人负责网站内容更新和维护,定期对网站内容、栏目链接进行自查,确保网站内容、链接的安全性。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我局按照“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责任人,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执行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考核制度、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信息公开社会评议监督保障制度,继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工作流程,严把人社信息质量关。落实每日值班读网、定期回顾和检查制度,确保上网信息准确、真实,不发生失密泄密问题,形成了办公室负责网站政务信息发布,信息中心负责微信公众号运维管理,法规科负责法律宣传,各科室齐抓共管、有效联动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按照《条例》、《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促进信息公开规范、有序运行。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主管信息公开,指定一名副局长为常务副组长,由办公室牵头,协调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设置栏目对外公布领导分工,加强网络安全培训;同时,把电子政务和网站及新媒体建设纳入到我局2023年度工作绩效考评,2023年共投入9万元用于网站维保和系统升级,切实做到机构、制度、人员、经费“四落实”。
本年度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时,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无责任追究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6 |
0 |
2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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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3 |
0 |
1 |
0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3 |
0 |
1 |
0 |
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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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 其他 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3 |
0 |
1 |
0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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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门户网站与公众的互动性方面还有所欠缺。二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还有待完善。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不够规范,工作人员业务技能有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二)改进措施:一是提高信息公开的服务性和便民性。认真做好调研分析,掌握群众关心的问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府信息给予高度重视,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回应社会关切。二是强化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建立门户网站自查整改长效机制,做好网站各项栏目内容更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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