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3-4007-2026-00013
- 备注/文号:泉人社文〔2026〕4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16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
为推进“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进一步规范培训实施管理、明确项目范围及要求,在2026年补贴性职业培训机构及培训需求指导目录的基础上,现就专项职业能力项目纳入补贴培训等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专项职业能力项目纳入补贴范围。按照《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明确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专项能力办学资质及规范办学许可证核定的通知》,专项职业能力项目不再单独审批、不列入办学许可证核定范围。因此,《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26年泉州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的通知》(泉人社文〔2026〕41号)公布的机构目录,不再列明专项职业能力相关项目。已审批且列入2026年泉州市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含急需紧缺工种)指导目录的职业(工种)所对应的专项职业能力项目,均可纳入2026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
二、无对应工种专项能力需办学许可。实行“职业(工种)覆盖对应专项能力”认定机制,培训机构根据泉人社文〔2026〕41号公布的职业(工种)对应开展专项职业能力项目,具体参照《泉州市职业技能培训需求专项职业能力与职业(工种)对应指导目录》(附件);无对应职业(工种)的专项职业能力项目,仍须通过办学许可才能纳入2026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
附件:泉州市职业技能培训需求专项职业能力与职业(工种)对应指导目录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 3505030200025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