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3-4007-2025-00046
- 备注/文号:泉人社文〔2025〕7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13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高速公路泉州东为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通知
时间:2025-04-30 15:45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市直各单位人事(干部)科:
为助力我市高速公路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培训与继续教育工作,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泉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意见》等文件精神。经研究,认定高速公路泉州东为泉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周期自发文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其他事项按《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泉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名单的通知》(泉人社文〔2024〕208号)要求执行。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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