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3-4007-2025-00036
- 备注/文号:泉人社文〔2025〕5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31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开发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党群工作部、民生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七届特殊人才高级职称认定(评审)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5〕20号文件要求,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做好特殊人才高级职称认定(评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要求
根据《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7〕52号)等职称文件精神,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实行层级负责制。申报人员提交的所有评审材料(包括学历、职称、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必须真实有效。用人单位须对参评人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参评资格初审以及推荐程序负责。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人提交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论文论著、奖项、科研成果等申报材料逐项进行审核,查验是否齐全、真实、准确。经公示程序拟正式上报前,应将不符合要求和有争议尚未核实的材料剔除,并对申请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专业技术(学术)水平以及工作表现,撰写准确、客观的评价意见填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中。对提交的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逐项签署核对人姓名和审查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各县(市、区)人社和市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职称报送材料的指导和审核工作。相关审核人员应认真核对材料,依据评审条件,做出清晰准确认定,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网上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相结合,具体如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网址: http: //220.160.52.235:9080
2.各单位应组织指导申报人员按照“福建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平台”的“政策文件”栏目中有关操作流程、要求申报,于2025年5月20日17时前完成对符合条件申报人员的审核上报。
3.网上申报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联系平台技术服务工作人员,电话:19356504135,0591-87800113、87530309。如无法注册或登录“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请联系福建省电子政务建设运营公司,电话:0591-62623959。
网络申报时间:2025年3月25日至4月25日
网络审核时间:2025年3月25日至5月20日(工作日)
(二)现场审核
未经网上申报审核通过的,材料不予受理。
各级人社职改部门对申报材料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需要补件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补齐,逾期未补充完善的,视为放弃申报。申报材料报送时间:2025年5月30日前,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三、材料报送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6号窗口。
附件:《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七届特殊人才高级职称认定(评审)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5〕20号)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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