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3-4007-2024-00088
- 备注/文号:泉人社文〔2024〕19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04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央属、省属在泉单位:
为深入实施“技能泉州”行动,进一步推动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中共泉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委人才〔2023〕2号)、《泉州市技能大师评选规定》(泉人社规〔2023〕3号,以下简称《评选规定》)精神,决定评选2024年度泉州市技能大师35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参加泉州市技能大师评选的候选人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社会和所在单位作出重大贡献,在同行业中享有较高声誉,且符合《评选规定》的评选条件。
二、推荐名额
按照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各县(市、区)可推荐不超过3个;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可推荐不超过2个;央属、省属在泉单位自行组织推荐1个。
三、申报材料
各地人社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央属、省属在泉单位统一收集后,应报送以下材料:
1.《泉州市技能大师申报表》(附件1);
2.不少于1500字的事迹材料;
3.申报人的基本情况(技能等级、工作场所、培训情况等),个人成就(获奖情况、理论研究、技术成果等),行业贡献(生产效益、带徒情况、技能推广等),社会影响等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以上材料一式2份,材料2、3应整理、装订成册。
四、推荐程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有关工作要求推荐。
(一)各地人社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央属、省属在泉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查,按照一定程序择优向市人社局推荐。
(二)市人社局对各地人社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央属、省属在泉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形成推荐名单。推荐名单中涉及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部门及央属、省属驻泉单位,根据《泉州市技能大师评选征求意见表》(附件2)分别征求纪检、公安等相关部门意见。
(三)征求意见后,形成拟入选市级技能大师名单,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经研究审定评审结果后,确定入选名单。
五、工作要求
各地人社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央属、省属在泉单位要提高认识,认真做好泉州市技能大师的推荐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及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在申报表相应意见栏填写意见、盖章,并填写《泉州市技能大师推荐汇总表》(附件3)。相关申报材料应在11月22日前报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电子档材料报邮箱zjk22198169@163.com。逾期未报的,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相关表格及《评选规定》可从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quanzhou.gov.cn/zwgk/zfxxgkzl/zfxxgkml/)浏览、下载。
联 系 人:张慧敏
联系电话:0595-22198169
地 址: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912室
附件:1.泉州市技能大师申报表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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