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3-4007-2023-00019
    • 备注/文号:泉人社文〔2023〕3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2-08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2-08 23:17

    本局各相关科室、直属单位:

      为全面做好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人社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的通知》(闽人社办〔2022〕207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随机抽查制度机制,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切实提高监管效能,大力推进“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向社会公开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

      二、工作任务

      (一)按计划组织实施。请相关科室、单位按照《泉州市人社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抽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持续健全完善随机抽查“一单两库”,做好信息公示。各相关科室、单位要结合工作需要,持续健全完善“一单两库”信息,对“一单两库”进行动态管理。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要在抽查检查任务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互联网+监管”系统,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或部门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推进信息数据互通共享,接受社会监督。

      (三)开展“互联网+监管”移动监管。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的通知》,请各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在开展监管过程中使用闽政通办公APP移动监管小程序录入检查、处罚行为,并确保移动监管行为数达到监管行为总数30%以上。

      (四)办件情况监督。请行政审核审批科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事项的办件情况进行梳理并通报人力资源开发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科等监管机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科室、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探索实践,不断优化随机抽查方案,提高检查效果,努力达到既减轻监管对象负担又提高监管质量的目标,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力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直接触及各类监管对象,经营者和群众对工作成效更有直观感受。为此,各科室、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规范、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抽查结果,规范开展检查。同时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监管对象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检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顺利推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及时报送工作情况。各有关科室、单位应在完成实地检查、结果处理和公示等相应任务后10日内及时将相应抽查任务的实施方案、工作总结、检查照片、公示截屏等材料报送法规科汇总备案。

      联系人:郑婉执,联系电话:22371420,电子邮箱:FGK22371420@163.com。

      附件:泉州市人社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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