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3-4007-2022-00002
- 备注/文号:泉人社文〔2022〕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1-13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党群工作部,市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科,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精神,现就申报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高中级研修项目和普通班培训办班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高、中级研修项目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当前国家、省、市发展战略,以培养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质量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研修活动,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做好高、中级研修项目的选题和申报工作,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一)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至少申报一个高级研修项目、一个中级研修项目。经批准列入的国家级、省级高级研修项目,实施办班后按经费保障渠道结算(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按国家补助标准进行结算,省级高级研修项目每期按不超过4万元进行结算),经核准公布的研修项目,申报单位应按计划及时组织开班。
(二)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要填报《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项目申报表》(附件2,一式二份)《泉州市专业技术人员中级研修项目申报表》(附件3,一式一份),于2022年2月18日前将书面、电子版一并报我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三)抓紧做好2021年度高级研修示范项目总结。2021年省级高级研修项目实施完成情况将作为2022年推荐申报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和确定省级高级研修项目的重要依据。各相关工作总结和报销材料应于2022年2月18日前报我局职业能力建设科,以便审核下拨补助经费。
二、申报普通班计划
(一)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应着力于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要求,以行业需求为导向研究课程内容,制定多种方式的培训计划,将申报的普通班连同上述申报的高、中级研修项目一并汇总到《泉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班计划登记表》(附件4,一式二份),于2022年2月18日前将书面、电子版一并报送我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二)教育、卫生类的继续教育培训项目分别报其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由主管部门联合人社部门另行发文公布,方可作为继续教育内容。
三、开展公需科目培训
根据省人社厅统一部署,今年,全市将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科目为“十四五”大战略与2035远景和当代科学技术前沿知识两个主题,各单位应选择其中一个科目作为2022年度必修的继续教育内容,占30学时,具体工作将另行发文。
四、其他要求
(一)加强规范办班。申报的高、中级研修项目和普通班经核准公布后,必须于开班前5天报我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审批,如需变更办班相关事宜应于原先开班计划前3天递交书面申请,说明理由,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变更。
(二)加强培训质效。鼓励各县(市、区)、市直单位和继续教育基地研发线上培训平台,积极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继续教育模式,线上培训平台需经我局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其中线下面授时间应不少于1天(8学时)。各继续教育基地要建立健全线上线下培训信息采集和过程监管机制,做好培训过程中的学员信息管理、考勤管理和教学档案管理,确保培训的质量和效果。疫情期间,要认真落实继续教育基地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三)加强收费管理。经核准公布的高、中级研修项目和普通班收取培训费用的应在办学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培训内容、收费方式、收费依据、教育培训时间、退费办法及价格举报投诉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
本文件及相关表格可从泉州市人社局官网http://rsj.quanzhou.gov.cn/zwgk/zfxxgkzl/zfxxgkml/“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浏览、下载。
联系人:陈伟忠、罗汉敏 电 话:0595-22198169
邮 箱:zjk22198169@163.com
地 址: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912室
附件:1.《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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