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3-4108-2025-00202
- 备注/文号:泉人社函〔2025〕15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16
台盟泉州市委会:
《关于充分开发利用老年人力资源 积极应对我市人口老龄化挑战的建议》(20254236号)由我单位会同市民政局共同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诚如您所言,老龄人力资源是宝贵的社会财富,促进低龄老年人口重返劳动力市场,既可缓解用工难题,又能减轻社会养老负担,促进经济增长。您从完善政策支持、引导岗位开发、优化老年人再就业职业教育等方面提出了应对我市人口老龄化挑战的对策建议,对于合理地制定人口和经济发展的战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正如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也一直致力于制定相关政策,探索支持灵活就业的新方法、新路径,扎实做好此项工作。
一、营造老年人就业的良好政策环境
一是我市出台《泉州市贯彻福建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要求增进老年人发挥作用。支持各地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为医疗、卫生、文化、教
育、农业、科技等行业的专家技术人才参与“银龄行动”创造条件,为有劳动意愿的老年人职业介绍、创新创业等搭建平台。如德化县陶瓷包装、工艺品制作等企业吸纳3000余名老年人就业,每位老年人月均增收超2000元。
二是搭建“桑榆舞台”,我市出台《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的实施方案》,排查摸底基层老年协会,协调开展“银龄行动”志愿服务,倡导充分发挥老年志愿者的时间优势、经验优势、素养优势和声望优势,搭建起“老”“新”人才交流的桥梁和供需对接的平台,为老年志愿者发挥传帮带提供有利条件,推动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加强涉老组织建设,完成市老年学学会换届,拨出专项经费扶持,推动市老龄服务志愿者协会和泉州市助老服务中心等发挥职能作用。
三是依法维护大龄劳动者劳动权益,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工伤权益,我市严格按照人社部意见执行,切实保障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的权益,结合日常巡查、书面审查、专项检查等工作,对用人单位保障超龄劳动者劳动报酬、休息休假、保险权益等情况开展监察,及时受理处置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是加强老年人再就业宣传引导。积极营造社会支持和文化认同氛围,大力宣传积极老龄观和老年人力资源的价值,着力消除年龄歧视,打破观念壁垒,通过对榜样人物、典型案例等进行媒体宣传,改变社会对老年就业的偏见,积极塑造全社会对老年劳动力的价值认知。提升老年劳动者的社会认同感,同时引导老年人树立正确的再就业观念。
二、重视老年人再就业职业教育
提升老年人职业技能是提高老年人再就业质量的重要抓手,我市持续聚焦老年人就业需求,充分把握市场化背景下适配老年人力资源的用工缺口,针对性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一是老年大学赋能再就业培训。泉州老年大学丰富优化培训内容,针对入学老年人实际需求,充分考虑年龄结构、文化水平和退休前从事行业等,分类开设培训课程,现有开设智能手机应用、营养学、社区治理等课程,并引导学员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如智慧助老、广场舞教学等,将学习成果转化为社会服务能力。鲤城区通过“1+3+N”银发人才机制,依托老年大学开展银龄讲解员培训,培育文化传播人才队伍。
二是推进职业技能培训与市场需求紧密融合。坚持“按需培训、学以致用、以用促学”的原则,鼓励老年人从我局公布的补贴性职业培训机构目录中选择机构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掌握一技之长。同时,我市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仍有就业意愿,年龄不超过60周岁人员纳入马兰花创业培训补贴对象范围,鼓励支持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参加马兰花创业培训,提升创业能力。鼓励培训机构开展适配度高、准入门槛低的培训课程。针对低龄高技能群体(退休医生、教师、技术技能人才等),聚焦技术传承与数字技能开展培训;针对普通技能群体,侧重家政服务、手工艺等实操培训;针对基础薄弱群体,普及智能手机操作、安全知识等基础培训。
三、探索开发适老型就业岗位
老年人劳动能力往往不及青年群体,胜在工作经验丰富,技能水平较高,因此针对老年人开发“力所能及”的就业岗位,将积极助力老年人力资源对就业市场形成有力补充。
一是全面推广零工市场标准化建设。我市立足“一县一产业”的特点,在原有三种零工市场模式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就业服务举措,在全省率先出台《泉州市零工市场(驿站)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按照建设成效和工作量给予最高16万元奖补。鼓励通过市场化运营,打造“1小时灵活就业圈”服务新模式,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线下零工市场61家、零工服务点117个。线下提供零工岗位4.1万余个,服务企业6100余家,登记零工求职人数5.2万余人。切实推动就业公共服务下沉基层,为老年人发挥余热创造便捷平台。
二是有效发挥高知老年群体作用。鼓励各地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为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农业、科技等行业的专家技术人才参与“银龄行动”创造条件,为有劳动意愿的老年人职业介绍、创新创业等搭建平台,支持具有相应知识技能水平的老年人参与公共事务活动和公益性服务活动。
三是探索互助养老模式。充分发挥低龄老年人人才作用,让更多老年人参与到社会事务中。如永春县武陵村以“免费午餐”作为互助养老的突破口,通过村内集体食堂为留守老人提供每日一餐热饭,解决独居老人“吃饭难”问题。食堂实行“以老助老”积分制:动员村内60-70岁身体健康的低龄老人组成志愿队,负责食堂采购、烹饪、送餐等服务,每服务1小时积1分,积分可兑换未来养老服务(如家政、理发)或生活用品。同时,在全市12个县(市、区)共组建县级银龄志愿者队71个,登记注册老年志愿者4197人,实现银龄志愿者组织体系全域覆盖。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推动构建和谐安定、互助友爱的老年人居环境,完善老年教育和就业服务体系,加强老龄工作统筹协调,为老年人提供更优质、更便捷的服务,让广大老年人共享发展成果,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
一是持续加强老龄工作统筹协调。推动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深入开展“银龄行动”,促进老年志愿者社会参与,扩大“银龄行动”规模和影响。
二是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加强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完善老科技工作者、老教师、老医生等专业技术人才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引导用人单位开发“适老化”岗位。
三是积极推进零工市场平台建设老年人专区。聚焦“适老、安全、便捷”三大核心。一方面,在岗位端精准筛选轻量型、技能型岗位,如社区巡逻、居家轻度保洁、传统手艺教学等,明确标注工作时长、体力要求及薪资范围,避免模糊信息;另一方面,优化平台操作界面,简化注册、报名流程,增设语音导航、字体放大等功能,支持子女代为操作。同时,嵌入维权保障模块,联合保险公司推出低成本意外险,同步接入劳动维权咨询入口,让老年人在平台上既能轻松找活,又能安心干活,真正让“银发力量”在数字时代便捷融入零工经济。
领导署名:杨明涌
联 系 人:苏龙翔
联系电话:22270158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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