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3-4108-2025-00089
- 备注/文号:泉人社函〔2025〕13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26
廖雪花等2位代表:
《关于加强工伤参保和预防、建立专项基金的建议》(第1052号)收悉,该建议由我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总工会、应急管理局办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关于允许民营企业单独、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建议
因我省工伤保险实行省级统筹管理体制,全省统一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统一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缴费标准、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统一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标准、统一工伤保险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我局无政策制定权限,无法自行出台民营企业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政策。我局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该建议,如国家、省上出台优先、单独参保政策,我局将认真贯彻执行。
二、关于促进工伤保险基金有效发挥预防职能的建议
工伤预防是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安全生产和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关键环节。为推进我市工伤预防工作开展,人社、应急、卫健等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2025年我局将
继续联合财政、卫健委、应急等部门向社会公开征集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尤其是涉尘行业)高发重点行业、企业的工伤预防项目,并开展机械制造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计划于2025年底前完成对机械制造行业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全覆盖培训,涉及参训人员518人。
每年结合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深入企业、走进街道(社区)进行工伤预防政策宣传,以工伤认定促进工伤预防,深化“以案示警”预防,从事故频率、受伤类型、涉及行业等多维度进行综合研判,指导企业全面排查风险隐患,落实安全保护措施,从源头预防事故发生。
你们提到“应重点加强对新型涉尘行业的职业卫生监督和检查”,市县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等职业病防治项目,深入推进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将新型涉尘行业等存在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危害因素浓(强)度超标企业纳入治理,推动企业采取工程治理、加强个体防护等措施,改善劳动者作业环境,减少接触危害因素程度。同时,结合严格落实日常监督和“双随机”抽检工作,加强职业健康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三、关于建立专项基金,减轻无责任主体尘肺患者医疗负担的建议
你们提到“建立尘肺病患者救助保障专项基金,在工伤保险基金之外专为尘肺病患者提供医疗保障,临床确诊职业病即可申报、享受专项保障待遇”,如属工伤范畴的尘肺病患者可通过工伤保险获得相应权益保障,为解决非工伤尘肺病患者的医疗保障问题,我市已于2023年在全国率先出台政策,将尘肺病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有力保障尘肺病患者的权益,减轻尘肺病患者医疗负担。另外,市总工会加大困难帮扶力度,将包括尘肺病患者在内的困难职工纳入元旦、春节“两节”送温暖慰问对象,对遇到临时困难符合条件的给予临时救助,对符合条件的纳入全国总工会建档帮扶对象,进行常态化帮扶。
衷心感谢你们对工伤保险以及尘肺病患者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龚时荣
联 系 人:邱惠燕
联系电话:22276809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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