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荣达委员:
《关于加强吸纳新疆籍务工人员就业的提案》(20241005号)由我单位会同市卫健委、民族宗教局、教育局等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稳定居民就业 助力企业发展”一直是我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纺织服装作为泉州的重要支柱产业,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在支持企业吸纳新疆籍务工人员就业方面出台了多项举措,确保新疆籍务工人员引得来、留得住:
在开展劳务协作方面:作为民营企业大市,泉州与国内150多个城市建立了长期劳务协作关系,吸纳来自全国20余个省(市、区)170多万外来务工人员。据初步统计,泉州外来少数民族务工人员近17万人。就吸纳新疆籍务工人员就业而言,泉州长期与新疆建立对口援助关系,通过签订劳务协作协议等方式,与新疆和田地区等地有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做好用工对接,选择效益较好、用工规范、诚信度高的规模企业提供岗位,帮助新疆有意向外出务工人员进行就业安置。2024年以来,已组织
企业赴省内外41个人力资源丰富地区开展劳务对接活动120场。其中,6月与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开展座谈交流,进一步深化劳务协作事宜。
在吸纳就业扶持方面:一是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在全省率先出台《“泉城就业”助企稳岗促发展十条措施》,提出一次性稳就业奖补、返泉返岗交通补助等一系列政策干货;对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不裁员、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稳岗补贴,有力保障今年一季度经济运行“开门稳”“开门红”。共减免社保费及兑现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新增岗位补贴等资金2.96亿元,惠及企业11.34万家次。二是支持企业招工引工。创新开发“招聘导航”,持续开展“三个百”招工引工活动,出台外出招工(省外5000元/次、省内2000元/次)、劳务合作(引进新员工给予500-1000元/人奖补)等补贴政策,支持企业吸纳省外人员来泉就业。1-6月,举办各类招聘活动440场,发布岗位信息31.5万个次,发放招工引工补贴214.8万元、惠及533家企业。三是发放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鼓励企业组织包括新疆籍在内的职工参加培训,培训合格并取得证书的,按证书类型等级给予500元-3000元/人培训补贴,纳入泉州市重点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按规定相应上浮30%补贴标准,职工属于六类重点群体的,补贴标准叠加上浮20%,最高补贴4500元/人。1-6月,全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4万余人,其中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6000余人次。
在务工服务管理方面:一是规范企业用工服务管理。市人社局出台《关于做好少数民族群众来泉务工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提供均等化公共就业服务,重点做好少数民族用工服务管理工作。在临近春节等重要节点,分组到用工企业实地走访,了解少数民族员工在泉工作生活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处理反馈。同时,督促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加强和用工企业沟通,指导相关企业不断改善用工和生活环境,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二是做好随迁子女教育。按照省、市有关政策,积极支持新疆籍在泉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坚持同等收费标准,保障适龄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在中考中招方面,新疆籍在泉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现学籍就读学校报名参加中考中招,并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与泉州户籍的考生一视同仁。目前,我市义务教育阶段适龄随迁子女33.03万人(全省规模最大),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保持在95%以上。三是落实医疗卫生待遇。新疆籍务工人员可以在我市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享有包括预防接种、0-6岁儿童的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等在内的国家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服务;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了家庭医生签约后,享有上下级医院转诊“绿色通道”、延伸处方和长处方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优惠政策。
在政策法规和培训方面:一是加强就业人员维权保障。不定期对少数民族集中务工企业进行走访,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指导督促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月足额支付工资、遵守国家休息休假制度等,切实维护少数民族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畅通维权渠道,积极推广96333欠薪投诉咨询服务专线、扫码投诉、网络投诉等方式,最大限度方便劳动者维权。二是提供技能提升平台。积极引导和推动我市技工院校发挥学校师资及教育教学资源优势,面向社会和企业为新疆籍务工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继续教育等,帮助新疆籍务工人员提升职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从而提高培训针对性、实效性。
在维汉青年联姻方面:认真贯彻国家政策规定,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婚姻双方的自主权和合法权益,在婚姻登记、生育、子女教育等方面提供市民化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在建议中所提宝贵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工作,支持企业吸纳包括新疆籍人员在内的省外人员来泉务工:
一、落实援企稳岗政策。认真组织实施《关于印发鼓励招工引才十条工作措施的通知》《“泉城就业”助企稳岗促发展十条措施》等文件,通过一次性稳就业奖补、技能培训补贴、鼓励推行弹性休假、强化职工权益保障等措施,支持企业稳岗稳工;同时继续落实好外出招工(省外5000元/次、省内2000元/次)、劳务合作(引进新员工给予500-1000元/人奖补)、随迁子女入学等各项政策。
二、实施技能提升工程。推进线上线下职业技能培训,推广使用“电子培训券”,支持纺织服装等重点产业对在岗职工广泛开展技能培训,按标准给予企业500-4500元培训补贴,提高职工技能水平和生产效益。全面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支持纺织服装等重点企业自主开展人才评价。
三、持续优化用工环境。加强执法宣传力度,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和专项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加强劳动执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促进企业自觉提高员工薪酬待遇和社会保障水平;大力实施教育、医疗、住房等惠民工程,保障新疆籍务工人员在子女教育、医疗服务、房屋租赁等方面享受市民化待遇,不断提高新疆籍务工人员在泉获得感和幸福感,稳定企业职工队伍。
领导署名:杨明涌
联 系 人:吴圳超
联系电话:22376046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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