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晴等6位代表:
《关于新业态从业人员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的建议》(第104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网络经济的快速发展,以互联网平台为依托的出行、外卖、即时配送等各类新业态行业层出不穷,发生职业伤害风险较高,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保障遭受职业伤害的新业态就业人员权益,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2021年12月,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的通知》,试点工作于2022年7月起在北京、上海、江苏、广东、海南、重庆、四川7省市启动,选取出行、即时配送、外卖、同城货运行业部分较大平台企业就业的骑手、司机等群体人员开展试点。职业伤害保障在缴费方式上有别于传统工伤保险,采用按单缴费的方式,费用由企业平台缴纳。保障范围与待遇方面,劳动者在执行平台订单任务期间遇到交通事故伤害或意外事故伤害等
情形,可享受职业伤害保障待遇,包括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项目,基本参照现行工伤保险。从试点省份情况看,各项工作有序平稳实施,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群体总体做到应保尽保,对重大伤亡事故的兜底保障功能有效发挥,在分散平台企业的职业伤害风险、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你们在1042号建议中提出由市人社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特定人员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政策,因我省工伤保险实行省级统筹管理体制,全省统一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统一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缴费标准、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统一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标准、统一工伤保险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我局无政策制定权限,无法自行出台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超龄人员等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政策。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开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已将该项工作列入 2024 年工作任务。省人社厅等十二部门已制定《福建省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福建省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征求意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有望在今年开展。待我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方案出台后,我局将扎实推进参保登记、伤害确认、待遇支付和信息管理工作,努力提升职业伤害保障服务质效。
衷心感谢你们对泉州市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龚时荣
联 系 人:李云娅
联系电话:22276809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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