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台商投资区党群工作部、民生保障局,本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2020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7日
2020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人社工作会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断深化拓展“保、促、防”工作思路与措施,强化党建引领和队伍建设,把稳就业摆在首位,统筹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建设、人事管理、收入分配、劳动关系及人社扶贫等工作,“保”目标任务完成,“促”重点改革创新,“防”重点领域风险,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作出积极贡献。
一、坚持就业优先,抓牢就业创业
确保就业目标完成。坚持把稳就业摆在首位,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5000人以上,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800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以内。(责任单位:就业科,就业人才中心)
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出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稳就业政策的措施,落实疫情期间稳就业、减免社保费等政策措施,着力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稳岗。落实国家“援企稳岗”计划,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放宽困难企业申领标准,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支持力度。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实施社保补贴、税收减免等政策。用好用足用活就业补助资金,拓宽资金使用渠道,发挥稳岗稳就业作用。(责任单位:就业科、养老工伤科,就业人才中心、社保中心)
破解结构性缺工问题。密切关注中美经贸摩擦、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等形势变化,准确评估就业形势变化,组织开展企业用工调查,有针对性提出招工稳工应对措施。实施打通“企业用工难”操作链专项行动,推进平台调剂一批、奖补留住一批、对点接回一批、招用回归一批、线上招聘一批、中介引进一批等“六个一批”招工引才,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创新开设“网络招聘超市”,加快开发“掌上招聘超市”,大力推广视频面试“云招聘”,组织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者培训,促使线上招聘成为常态化就业服务方式。借助外地驻泉商会、异地泉籍商会平台,设立一批市级劳务协作工作站,与劳务输出重点地区、大中专院校等“面对面”开展劳务对接,发展新的合作伙伴。(责任单位:就业科,就业人才中心)
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青年见习、就业启航等计划,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支持创业者和企业申报创业担保贷款、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农民工创业扶助工程等项目,扶持建设创业孵化示范基地。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和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困难人员专项帮扶,支持新生代新业态农民工就业创业,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鼓励多渠道灵活就业。落实省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十九条措施,确保完成人社领域脱贫攻坚任务。(责任单位:就业科,就业人才中心)
二、强化社保兜底,抓实社会保障
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持续开设“政策夜市”,大力开展社保政策“面对面”宣传解读,扎实推进精准扩面工作,积极引导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和被征地农民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继续推进建筑、交通运输、铁路、水利、市政工程等行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着力推动小微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更好保障参保者工伤权益。至2020年年底,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达154.84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达368.78万人、失业保险参保达74.5万人、工伤保险达120万人。(责任单位:养老工伤科,就业人才中心、社保中心、机关社保中心、城乡居民保中心)
深化社保重点改革。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改革后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办法及养老金平稳计发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养老金,确保不同年度退休的参保人员待遇平稳衔接。推进工伤保险制度改革任务落地。配合做好“五统一、一调剂”工伤保险省级统筹体制机制改革。探索把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办法。(责任单位:养老工伤科,机关社保中心、社保中心)
提升社保待遇水平。稳步调整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工伤职工及其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确保待遇及时足额发放。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多缴多得激励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继续提高基础养老金和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金。加强劳动能力鉴定服务,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养老工伤科,社保中心、机关社保中心、劳鉴办)
严控社保基金风险。构建市县联动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基金运行动态监测和精算分析,做好基金收支和运行情况分析。持续完善内部控制、风险检查、隐患排查常态化工作机制,提升非现场监管能力,堵塞制度和管理漏洞,推动社保基金安全运行。进一步健全养老金防冒领追讨工作机制,加大对欺诈、冒领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健全职业年金日常监督管理机制,防范和化解可能出现的基金管理风险。(责任单位:基金监督科、养老工伤科,就业人才中心、社保中心、机关社保中心、城乡居民保中心)
三、突出第一资源,抓活人才队伍
突出技能人才培训培养。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大力推行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鼓励员工线上培训,建设更高素质的产业工人队伍。用好失业保险金支持职业技能提升政策,支持高级技工学校承担补贴性培训,扩大院校培训规模。用好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2.17亿元,完成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万人次、职业技能水平评价3.7万人。壮大技能大师队伍。支持建设大师工作室、实训基地,评选一批市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技术能手及产业实训基地,深化“师带徒”传帮带活动。推广“以赛代评”“以赛选才”模式,扶持创建一批市级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组织举办职业技能竞赛30场以上,积极备战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全省选拔赛和第一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深化技工教育改革,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市高级技工学校危房改造,抓好市技师学院规划建设。探索开展技能人才认定。参照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探索制定重点产业职业或工种技能人才目录,探索制定技能人才认定标准。完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鼓励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深化职业资格制度改革,落实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畅通工程领域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责任单位:职建科、审批科,高级技工学校、指导中心)
强化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大力引才聚才。适应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要求,落实支持用人单位引聚人才“十条措施”。支持企事业单位通过技术指导、岗位顾问、项目合作等形式,柔性引进“卡脖子”环节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鼓励高层次人才“以才引才”,引荐我市高质量发展急需的海内外人才。开展吸引国内外高水平高校毕业生专项行动,继续引进产业急需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1万人。支持建设博士后工作站,鼓励高校与本地企业共建博士工作站。制定我市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制试点、人力资源产业园管理等文件,吸引专业猎头机构来泉驻点或离岸服务,鼓励企业外包人才人力资源服务。自主评价人才。继续开展113家试点企业自主评价认定高层次人才,支持100家规上企业和200家战略性成长型中小企业纳入企业人才自主评价试点。分行业分领域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推动“人才帽”回归学术性、荣誉性本质,防止为待遇“一哄而上”。开展人才交流。策划“人才福建周”“人才创业周”泉州专场等人才交流活动,组织参加闽西南协同发展区校企对接会。发挥国际人才港作用,加强海外人才引进服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和机构赴台开展人才交流,积极承接台湾人才转移。强化人才服务。加强服务专员队伍建设,构建“一中心、一专窗、多站点”人才服务网络,实行市县两级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联网运作。建设人才工作信息化云平台,推动政策信息“一站通晓”、涉才服务“一码通办”、供需对接“一网匹配”。(责任单位:专家科、开发科、就业科,就业人才中心<高层次人才中心>)
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事业单位机构改革。配合做好参公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做好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和部分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支持事业单位引进聘用台湾人才。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给予援鄂医疗队队员、疫情防治一线优秀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优先评聘。落实高层次人才职称直聘、下放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权政策,鼓励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和产业龙头企业自主开展中级职称评审。探索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调整办法。探索开展乡镇事业单位职员制度试点。健全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培养、使用与评价机制,做好工勤人员技师等级考核聘任工作。开展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建设试点。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深化工程技术、农业农村等行业领域人才评价改革,探索在工程领域增设“大数据”“机电原器件”等专业。完善经济、工程技术正高级职称评价标准。对省内高校、科研机构、公立医院、高科技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台湾同胞全面开放职称评审。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动态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开展两岸水平评价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直接采认。深化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健全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政策。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加强表彰奖励和人事考试工作。修订完善我市评选表彰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国、全省表彰评选推荐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开展援鄂医疗队队员记功奖励,激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配合组织部门做好公务员考试考务工作。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试点,实施考试失信人员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开发科、审批科、职建科、工资科、考核奖惩科,工考中心、考试中心、指导中心)
四、护航发展大局,抓稳劳动关系
深化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指导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开展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工作,及时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健全企业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责任单位:劳动关系科)
开展促进劳资关系和谐专项行动。以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契机,以法治手段推动根治欠薪工作。开展根治欠薪冬季行动,全力做好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确保欠薪案件在春节前及时动态清零。以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为重点,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专户管理信息化建设,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配合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2019年度保障农民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组织对县级政府保障农民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持续推进晋江、石狮省级和谐劳动关系综合实验区试点建设。加强劳动用工指导,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推行集体协商工作。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及时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责任单位:劳动关系科,监察支队)
建立健全争议预防化解制度机制。贯彻落实预防和化解劳动人事争议意见,加强企事业单位争议源头预防,健全争议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规范仲裁办案机制建设,预防虚假仲裁,落实争议调裁审衔接机制建设。推进仲裁庭规范化建设。强化劳动关系、劳动人事仲裁、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共享,完善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责任单位:劳动关系科、调解仲裁科,监察支队、仲裁院)
加强农民工工作统筹协调和指导。加强与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协同配合,强化农民工综合服务管理,持续做好农民工市民化“安、居、乐、业”四篇文章,推动农民工各项政策落实,维护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新业态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提升农民工享受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促进农民工融入泉州、扎根泉州。(责任单位:就业科<农民工工作科>、职建科、劳动关系科,就业人才中心、监察支队)
五、夯实基层基础,抓强能力建设
突出规划引领。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扎实做好“十三五”人社专项规划收官工作;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预见性,提前做好政策储备,科学谋划“十四五”时期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点项目,按期完成专项规划报批。(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牵头,各科室、直属单位配合)
加强法治建设。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探索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互动机制建设,推进人社依法行政。积极参与“刺桐新声—— 政策面对面”“线上政策大讲堂”等政策宣讲活动,继续开展人社政策宣传解读活动,扩大人社法规政策知晓率,让办事群众听得懂、办得成。(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就业科、养老工伤科、职建科、开发科、专家科、劳动关系科,高级技工学校、就业人才中心、社保中心、城乡居民保中心、监察支队、信息中心、指导中心)
深化行风建设。加强服务窗口作风建设,抓好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和人社服务标兵宣传,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开展窗口单位明查暗访,提升人社服务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互联网+监管”数据,开展“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金保工程二期项目,开展基层平台信息化提升工程试点,拓展电子社保卡应用功能,促进人社服务更加便民。推进干部档案数字化建设。(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人教科,信息中心、档案中心,各窗口科室、直属单位)
六、注重政治建设,抓好党建引领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一项一项抓好主题教育整改落实和“回头看”工作,巩固提升主题教育成果。把“两个维护”体现在各项制度规定中,体现在局党组、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行动上。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三四八”贯彻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形成完整闭环。(责任单位:机关党委,高级技工学校党总支、各党支部,各科室、直属单位)
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树牢“抓党建也是抓发展”思维,落实党组书记是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领导干部管党建“一岗双责”责任,落实党支部书记抓党建直接责任人责任,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国家安全、安全生产、机要保密、综治维稳等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警示教育和风险防范。(责任单位:机关党委,高级技工学校党总支、各党支部,各科室、直属单位)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针对人社业务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进一步健全廉政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各科室、直属单位)
实绩导向选人用人。坚持民主集中制,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突出政治标准、实绩导向选人用人,落实年轻干部“传帮带”和跟班学习制度,选派干部到重要岗位锻炼、挂职,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培养,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人社干部队伍。(责任单位:人教科、机关党委,各科室、直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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