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出美好,泉州更“骑”待——关于带头遵守电动自行车道路通行规定的倡议书
时间:2025-11-02 08:50 浏览量:

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机关党员干部:

  当前,泉州文旅“热辣滚烫”,频频“出圈”“出彩”,成为推动泉州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2025年11月1日出台的《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这座“半城烟火半城仙”的古城带来了新的治理服务思路,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机关党员干部持续践行“存正心、守正道、养正气”理念,用文明骑行之风吹拂古城每一条道路,展现泉州的城市风骨与人文温度。现倡议如下:

  一、带头学习,做文明骑行的“引领者”。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发挥政治引领优势,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深入学习《办法》,确保法规入脑入心。机关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办法》出台的重要意义,带头学习和遵守法规,坚决做到按规登记上牌、骑行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杜绝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一车多载(3人及以上)等不文明行为;积极学习电动车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养成佩戴头盔的骑行好习惯。

  二、带头示范,做文明骑行的“担当者”。机关各级党组织要主动营造文明骑行的浓厚氛围,通过倡议书、党务公开栏、微信工作群等,多维度在单位内部宣传新规。机关党员干部要做到骑行有序、停放规范,在道路上骑行时,始终保持注意力集中,不接打电话,不浏览电子设备;在停放车辆时,严格遵守规定,将车辆整齐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占用消防通道、盲道、绿化带或阻碍他人通行,共同为城市公共秩序“养正气”,让泉州的道路更加畅通、有序、美观。

  三、带头宣传,做文明骑行的“传播者”。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结合“三区联创”行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社区、园区、厂区、学校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案例分析,彰显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机关党员干部要带动身边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主动向家人、朋友、同事及邻居普及电动自行车管理新规知识,讲解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在主要路口协助交警劝导不文明骑行行为,用耐心的提醒和温暖的微笑引导大家文明出行,以“头雁效应”带动“群雁齐飞”。

  四、带头监督,做文明骑行的“守法者”。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将文明骑行纳入机关平时学习教育内容,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机关党员干部及时处理。机关党员干部要自觉将文明骑行作为锤炼党性修养的实践课堂,主动接受党组织、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有交通违法行为,敢于承认错误,虚心接受批评教育,并按规定及时改正,展现机关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良好形象。

  文明是从点滴做起的修养,规范是从自身开始的担当。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争当文明交通的标兵,进一步营造更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为提升21世纪“海丝名城”文明形象贡献机关力量!

                                            中共泉州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5年11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